邓聿文(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科学发展观基本内涵、提出
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涵
科学发展观,就是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发展观。它是在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情况下,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根据中国实际和改革开放的实践提出来的,切合当代世界发展趋势的一种新的发展观。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胡锦涛总书记在十六届三中全会上说:“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这是20多年改革开放实践的总结,是战胜‘非典’疫情给我们的重要启示,也是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迫切要求。”
20多年改革开放启示我们: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不是单纯追求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而是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促进社会全面进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经济体制改革不仅要有利于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而且要有利于全面体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要求,实现社会和谐和全面进步。
正是在这样的理念指导下,《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鲜明提出了“五个统筹”的重要思想,即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
统筹城乡发展,是从全局出发看“三农”,抓住了要害和关键,必将有利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统筹区域发展,逐步扭转地区差距扩大的趋势,是新阶段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深化改革的内在要求。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关注和解决诸如失业、贫困等社会问题,才能保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实现社会全面进步。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是经济全球化和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对我们提出的时代课题。“五个统筹”的思想体现了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观,丰富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
总结起来说,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涵,正如曾培炎同志所概括的,它包含以下五个方面:坚持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促进全面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目的;保持协调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原则;实现可持续发展,是科学发展观重要体现;实行统筹兼顾,是科学发展观的总体要求。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是我们党对现代化建设指导思想的重大发展(详见2003年12月15日《学习时报》第1版)。
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及实践
科学发展观虽然是在十六届三中全会的决定中正式提出的,但其精神内核却早已贯穿在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行动中。一年多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继往开来,统筹安排国内外各项工作,推进全面小康社会的建设,表现出亲民务实的良好作风,赢得了国际国内的普遍认同。
(1)2003年初,国务院出台了关于保障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文件,针对部分单位和一部分雇主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以及在就业、子女上学等方面的歧视性做法,作出了明确要改正的指示。是年底,又掀起了规模浩大的清欠行动。此举得到了数千万农民工的普遍欢迎。
(2)2003年4月,孙志刚事件发生后,国务院专门召开常务会议,决定废止收容遣送条例,对流浪乞讨人员,实行救助服务,社会各界反应热烈。
(3)“非典”疫情,是2003年发生的一次特殊而重大的公共卫生危机事件,痛定思痛,其中的教训也为社会各界所关注。其中之一是从一个侧面论证了党的“十六大”指出的,经过20多年的奋斗,我们实现的总体小康目标,还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很不平衡的。尤其是在社会事务领域,管理意识落后、管理水平不高已经是多年的事实。因此,抗击“非典”取得决定性胜利后不久,中央就提出要贯彻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城乡协调发展、区域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方针。
(4)2003年10月,中共召开了十六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决定》提出,要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做到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总起来说,就是要树立新的发展观,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5)改进GDP核算和数据发布制度。今后各省、区、市要统一使用人口统计中的常住人口计算人均GDP,并对历史数据做同口径调整。过去采用户籍人口计算人均GDP的地区,作为过渡性措施,可在两年内同时计算两种口径的人均GDP,两年后取消按户籍人口计算的人均GDP。
(6)2003年11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了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科学发展观必须以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为前提,才能做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7)2004年1月,国务院发布了推进资本市场发展的九条意见,首次明确指出,要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重视资本市场的投资回报;要采取切实措施,改变部分上市公司重上市、轻转制,重筹资、轻回报的状况,提高上市公司的整体质量,为投资者提供分享经济增长成果、增加财富的机会。
(8)2004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发布。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共中央首次发布有关农民增收的一号文件,提出了增加农民收入的基本思路和总体要求,即集中力量支持粮食主产区发展粮食产业,促进种粮农民增加收入;继续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增加外出务工收入;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搞活农产品流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农民增收创造条件;深化农村改革,为农民增收减负提供体制保障;继续做好扶贫开发工作,解决农村贫困人口和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一号文件体现了坚持“以人为本”,体现了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
从上面简单的回顾可以看出,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工作一年多来取得的最重大成就之一,就是提出和实践新的发展观。2004年必须在新的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把五个统筹工作做好,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开好局。
背景
发展观的变迁
发展的涵义及其演变
所谓发展,其目标是使全体人民在经济、社会和公民权利的需要与欲望方面得到持续提高。经济增长所强调的主要是物质生产方面的问题,而发展则是从更大的视野角度研究人类的社会、经济、科技、环境的变迁、进化(或进步)状况。发展所要求的是“康乐,是人的潜力的充分发挥”,发展的涵义不仅在于“物质财富所带来的幸福,更在于给人提供选择的自由”,即人的个性的创造性的公平、全面发展的自由。
发展是个历史范畴,是随着历史进程而变化的,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人们对发展的理解是走向工业化社会或技术社会的过程,也就是强调经济增长的过程,这一时期从工业革命延续到上世纪五十年代前。第二阶段到上世纪70年代初,随着工业化进程,人们将发展看作是经济增长和整个社会的变革的统一,即伴随着经济结构、政治体制和文化法律变革的经济增长过程。第三阶段,在1972年联合国斯德哥尔摩会议通过《人类环境宣言》以来,人们将发展看作是追求和社会要素(政治、经济、文化、人)和谐平衡的过程,注重人和自然环境的协调发展。第四阶段,80年代后期以来,人们将发展看作是人的基本需求逐步得到满足、人的能力发展和人性自我实现的过程,以可持续发展观念形成和在全球取得共识为标志。
发展与增长的关系
经济学有时把“发展”和“增长”作为同义词使用。现代发展理论认为,发展是社会、经济、政治三者相互联系的进步过程。挪威首相布伦特兰夫人对发展的定义是:“发展就是经济和社会循序前进的变革。”狭义理解,“发展”与“进化”又是同义词。“增长”主要是指国民收入和国民生产总值的提高,是以产出的量的增加作为目标和衡量尺度的。发展比之增长具有更广泛的涵义,既包括增长所强调的产出的扩大和增加,同时也包括生产和分配的结构与机制的变革,社会和政治的变迁,人与自然的联系,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的持续提高,以及发展的自由选择和机会公平,等等。发展强调的是经济、社会、政治的“质”的变迁或进化。增长要求回答“有多少”,发展则既要回答“有多少”, 还要回答“有多好”。发展与增长存在逻辑上的联系与统一。没有“质”的“进化”的增长是不可持续的, 同样,没有量的增长的发展也是不可持续的。对发展说,增长是最基本的,但是过份重视增长或过份强调发展都会导致发展的不平衡,妨碍未来进步。
新旧发展观
传统的关于发展的观点是线性的。它假设只有一条单一的轨道供所有的国家循其发展。那些在这一轨道上落后的国家所面临的挑战就是要赶上其它国家,于是最便利的发展方法就是仿效那些走在前面的国家。资金和技术的转化就是达到这一目的手段。传统的发展观鼓励发展中国家摒弃他们的传统。新的发展观注重多样性:即有可能存在许多并行的发展轨道。在很多层次上,即使有共同的长期的发展目标,不同的国家很可能会找到实现这一目标的不同路线。这就促使对创新能力而非效仿能力加以鼓励。传统并不是一种依靠而是一种财富。新的发展观还将人的能动作用放在中心位置,重视人类的自身发展、教育以及建立使协同工作更加有效的体制。发展所依赖的资本在很大程度上是社会资本,而非物质资本。
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涵
科学发展观,就是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发展观。它是在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情况下,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根据中国实际和改革开放的实践提出来的,切合当代世界发展趋势的一种新的发展观。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胡锦涛总书记在十六届三中全会上说:“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这是20多年改革开放实践的总结,是战胜‘非典’疫情给我们的重要启示,也是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迫切要求。”
20多年改革开放启示我们: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不是单纯追求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而是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促进社会全面进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经济体制改革不仅要有利于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而且要有利于全面体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要求,实现社会和谐和全面进步。
正是在这样的理念指导下,《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鲜明提出了“五个统筹”的重要思想,即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
统筹城乡发展,是从全局出发看“三农”,抓住了要害和关键,必将有利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统筹区域发展,逐步扭转地区差距扩大的趋势,是新阶段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深化改革的内在要求。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关注和解决诸如失业、贫困等社会问题,才能保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实现社会全面进步。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是经济全球化和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对我们提出的时代课题。“五个统筹”的思想体现了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观,丰富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
总结起来说,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涵,正如曾培炎同志所概括的,它包含以下五个方面:坚持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促进全面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目的;保持协调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原则;实现可持续发展,是科学发展观重要体现;实行统筹兼顾,是科学发展观的总体要求。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是我们党对现代化建设指导思想的重大发展(详见2003年12月15日《学习时报》第1版)。
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及实践
科学发展观虽然是在十六届三中全会的决定中正式提出的,但其精神内核却早已贯穿在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行动中。一年多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继往开来,统筹安排国内外各项工作,推进全面小康社会的建设,表现出亲民务实的良好作风,赢得了国际国内的普遍认同。
(1)2003年初,国务院出台了关于保障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文件,针对部分单位和一部分雇主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以及在就业、子女上学等方面的歧视性做法,作出了明确要改正的指示。是年底,又掀起了规模浩大的清欠行动。此举得到了数千万农民工的普遍欢迎。
(2)2003年4月,孙志刚事件发生后,国务院专门召开常务会议,决定废止收容遣送条例,对流浪乞讨人员,实行救助服务,社会各界反应热烈。
(3)“非典”疫情,是2003年发生的一次特殊而重大的公共卫生危机事件,痛定思痛,其中的教训也为社会各界所关注。其中之一是从一个侧面论证了党的“十六大”指出的,经过20多年的奋斗,我们实现的总体小康目标,还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很不平衡的。尤其是在社会事务领域,管理意识落后、管理水平不高已经是多年的事实。因此,抗击“非典”取得决定性胜利后不久,中央就提出要贯彻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城乡协调发展、区域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方针。
(4)2003年10月,中共召开了十六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决定》提出,要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做到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总起来说,就是要树立新的发展观,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5)改进GDP核算和数据发布制度。今后各省、区、市要统一使用人口统计中的常住人口计算人均GDP,并对历史数据做同口径调整。过去采用户籍人口计算人均GDP的地区,作为过渡性措施,可在两年内同时计算两种口径的人均GDP,两年后取消按户籍人口计算的人均GDP。
(6)2003年11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了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科学发展观必须以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为前提,才能做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7)2004年1月,国务院发布了推进资本市场发展的九条意见,首次明确指出,要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重视资本市场的投资回报;要采取切实措施,改变部分上市公司重上市、轻转制,重筹资、轻回报的状况,提高上市公司的整体质量,为投资者提供分享经济增长成果、增加财富的机会。
(8)2004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发布。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共中央首次发布有关农民增收的一号文件,提出了增加农民收入的基本思路和总体要求,即集中力量支持粮食主产区发展粮食产业,促进种粮农民增加收入;继续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增加外出务工收入;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搞活农产品流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农民增收创造条件;深化农村改革,为农民增收减负提供体制保障;继续做好扶贫开发工作,解决农村贫困人口和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一号文件体现了坚持“以人为本”,体现了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
从上面简单的回顾可以看出,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工作一年多来取得的最重大成就之一,就是提出和实践新的发展观。2004年必须在新的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把五个统筹工作做好,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开好局。
背景
发展观的变迁
发展的涵义及其演变
所谓发展,其目标是使全体人民在经济、社会和公民权利的需要与欲望方面得到持续提高。经济增长所强调的主要是物质生产方面的问题,而发展则是从更大的视野角度研究人类的社会、经济、科技、环境的变迁、进化(或进步)状况。发展所要求的是“康乐,是人的潜力的充分发挥”,发展的涵义不仅在于“物质财富所带来的幸福,更在于给人提供选择的自由”,即人的个性的创造性的公平、全面发展的自由。
发展是个历史范畴,是随着历史进程而变化的,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人们对发展的理解是走向工业化社会或技术社会的过程,也就是强调经济增长的过程,这一时期从工业革命延续到上世纪五十年代前。第二阶段到上世纪70年代初,随着工业化进程,人们将发展看作是经济增长和整个社会的变革的统一,即伴随着经济结构、政治体制和文化法律变革的经济增长过程。第三阶段,在1972年联合国斯德哥尔摩会议通过《人类环境宣言》以来,人们将发展看作是追求和社会要素(政治、经济、文化、人)和谐平衡的过程,注重人和自然环境的协调发展。第四阶段,80年代后期以来,人们将发展看作是人的基本需求逐步得到满足、人的能力发展和人性自我实现的过程,以可持续发展观念形成和在全球取得共识为标志。
发展与增长的关系
经济学有时把“发展”和“增长”作为同义词使用。现代发展理论认为,发展是社会、经济、政治三者相互联系的进步过程。挪威首相布伦特兰夫人对发展的定义是:“发展就是经济和社会循序前进的变革。”狭义理解,“发展”与“进化”又是同义词。“增长”主要是指国民收入和国民生产总值的提高,是以产出的量的增加作为目标和衡量尺度的。发展比之增长具有更广泛的涵义,既包括增长所强调的产出的扩大和增加,同时也包括生产和分配的结构与机制的变革,社会和政治的变迁,人与自然的联系,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的持续提高,以及发展的自由选择和机会公平,等等。发展强调的是经济、社会、政治的“质”的变迁或进化。增长要求回答“有多少”,发展则既要回答“有多少”, 还要回答“有多好”。发展与增长存在逻辑上的联系与统一。没有“质”的“进化”的增长是不可持续的, 同样,没有量的增长的发展也是不可持续的。对发展说,增长是最基本的,但是过份重视增长或过份强调发展都会导致发展的不平衡,妨碍未来进步。
新旧发展观
传统的关于发展的观点是线性的。它假设只有一条单一的轨道供所有的国家循其发展。那些在这一轨道上落后的国家所面临的挑战就是要赶上其它国家,于是最便利的发展方法就是仿效那些走在前面的国家。资金和技术的转化就是达到这一目的手段。传统的发展观鼓励发展中国家摒弃他们的传统。新的发展观注重多样性:即有可能存在许多并行的发展轨道。在很多层次上,即使有共同的长期的发展目标,不同的国家很可能会找到实现这一目标的不同路线。这就促使对创新能力而非效仿能力加以鼓励。传统并不是一种依靠而是一种财富。新的发展观还将人的能动作用放在中心位置,重视人类的自身发展、教育以及建立使协同工作更加有效的体制。发展所依赖的资本在很大程度上是社会资本,而非物质资本。
来源:南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