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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推进两个体系建设取得新突破
时间:2009-06-25  来源:中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中国残联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调研组,由中国残联两个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程凯副理事长带队,于2009年3月15日至3月19日,赴江苏省进行了专项调研。调研组由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社会学院副院长姚远教授、劳动人事学院杨立雄副教授、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陈新民及全体专职工作人员组成。调研组及其所承担的调研课题,受到了江苏省各级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李小敏副省长亲切会见了调研组一行,并表示江苏省将率先启动两个体系建设工作的全面开展。调研组在听取江苏省残联高小平理事长全面汇报后,到南京市、宿迁市、扬州市、常州市调研,同时深入宿豫区来龙镇社区、高邮市、钟楼区、武进区的基层社区街道考察残疾人基本生活状况和各类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情况,并邀请各方面代表召开专题座谈会,与会专家和领导同志一致认为,江苏在开展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取得了全面进展,一些领域在全国已处于领先水平。可以总结归纳为:

一、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

(一)推动形成政府主导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机制围绕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就业、生活、教育、康复医疗、住房和托养保障的目标,以帮扶贫困残疾人为重点,积极推动各级政府制定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的政策法规。

1.生活保障:突出重点保障和特殊扶助的社会保障政策措施。

——完善残疾人低保救助政策。04年省政府将残疾人低保标准提高10%-20%,06年对低保家庭中残疾人按当地低保标准单独全额发放低保金,07年在全国率先对低保对象以外的无固定收入重度残疾人参照当地城乡低保标准全额发放生活救助金。近年来,全省共有10.1万名贫困残疾人被纳入低保,7.57万人享受低保标准生活救助金。

——建立困难残疾人社会保险和护理补贴制度。农村残疾人“新农合”参保率已达98%以上;鼓励省内各地资助个体创业、灵活就业残疾人参加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苏南各市积极推行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苏州沧浪区和无锡北塘区还根据重度残疾人的家庭收入状况发放重残护理补贴。09年,省政府将向特殊困难残疾人发放保险补贴和向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列入政府十件实事。

——建立扶助贫困残疾人长效机制。将残疾人扶贫工作纳入各地重点扶贫计划统一实施。几年来,全省帮扶5.7万名残疾人脱贫,建立县以上残疾人扶贫基地279个。加大对残疾人草危房的改造力度,形成了“有一改一”的机制。

 2.康复保障:围绕2012年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

——开展贫困残疾人的康复救助。结合国家彩票公益金项目任务,大力推进以助视、助行、助听和精神病人免费给药的“三助一给”康复救助工程,成效显著。

——全面实施6岁以下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训练。07年列入省政府十件实事,有关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全面开展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训练工作的意见》,以机构康复训练、集中短期培训、社区和家庭康复相结合,省政府投入专项资金8000多万元,5199名贫困家庭残疾儿童进入康复机构免费训练。

——积极推进 “白内障无障碍省” 创建工作。三年来,全省共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13万例,其中免费手术35679例,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县(市、区)83个,并建立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长效机制。

3.教育保障。不断加大对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就学资助力度(考入大中专院校可享受奖励及学费、生活费补助),在全国率先对残疾儿童少年实行免费义务教育(苏州、无锡、泰州市已将这一政策延伸至高中阶段的残疾学生),鼓励各地探索、推广对残疾幼儿学前康复教育给予补助。全省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已达到社会平均水平,特教学校和在校的盲、聋、弱智学生数均位居全国第一。

4.就业保障:重点开展“三个一万”工程。

——全面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三年来,安排2.03万名残疾人就业,征收就业保障金18.6亿元。

——大力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研究细化优惠政策,为残疾人提供公益和专营岗位,鼓励残疾人灵活就业、自主创业,通过建立残疾人创业示范基地、设立创业扶助基金、购买商铺以及贷款贴息等有效措施,扶持1.3万名残疾人自主创业。

——积极稳定残疾人集中就业。全面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下发《关于切实维护福利企业中残疾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集中安排3.61万名残疾人就业,制定扶持开办盲人保健按摩机构办法,培训后盲人就业率达84.4%。

——推动苏北地区农村残疾人转移就业。推动苏北地区农村残疾人到苏南转移就业,几年来,苏北五市举行招聘会400多场次,转移就业2.25万人。

(二)发挥残联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的特殊推动作用在政府主导的基础上,自2006年,省残联根据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以及第三次全省残疾人事业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各级残联全面落实“五项保障制度”,即:残疾人低保、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疗和生活救助、教育、住房保障制度;大力实施“五项援助计划”,即就业、职业培训、生产、生活、康复援助计划,从根本上解决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

同时,先后召开全省残疾人帮扶工作会议、全省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研讨会,推动省20个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帮扶工作的若干意见》,广泛动员全社会开展与贫困残疾人结对帮扶活动,不断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

二、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稳步推进

2006年,江苏省政府在全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中率先提出加强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要求建立残疾人就业和培训、扶贫、康复、托养、文化体育、信息化等六大服务体系。近年来,此项工作成为改善残疾人服务、提高服务残疾人能力的战略重点,得到全面发展。

(一)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的规划、管理、定位得到明确

1.加强规划和指导。2006年,在服务体系建设列入年度工作目标基础上,按照“五有”目标发展,即:有残疾人康复、托养、扶贫基地、就业服务和文体活动等设施。07、08两年,重点组织全省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经验交流,加快发展。

2.明确功能定位和目标任务。省级服务机构重点通过制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行业管理、组织培训等,充分发挥示范和指导作用。省辖市残联重点发展技术先进的专业性服务机构,具体指导和帮助所属各县(市、区)残疾人服务机构建设。县级残联根据残疾人的服务需求,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重点建设综合性服务机构。乡镇(街道)残联组织面向村(社区)、残疾人及其家庭开展社区服务。

 3.规范管理运行机制。把残疾人服务机构的公益性质同市场机制结合起来,积极争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兴办残疾人服务机构,争取财政专项资金,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持基层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各级服务机构以残疾人最迫切、最现实的服务需求为导向,实现产业运作、项目管理、实体经营,遵循市场规律,讲求投入效益,形成合理的收费机制和对贫困残疾人的补助政策,合理区分对象,不搞政策包揽,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研究制定残疾人服务机构相关服务标准和制度,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形成服务质量检查评估制度。

(二)大力加强残疾人服务机构建设。至2008年底,江苏省共新建改建县级残疾人康复中心84个;建成各级各类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164家;建立50个示范性残疾人扶贫基地、267个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全省现有各类残疾人康复机构328个。2009年省政府又将健全残疾人服务体系、全面完成县级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建设50个示范性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列入十件实事。

(三)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投入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省残联要求各级残联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通过购买服务、民办公助、公办民营、股份制、“以奖代补”等多种形式推动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

——各级残联创办示范机构。在政府主导下,各级残联自己或以政府的名义建设示范性窗口机构。

——整合社会资源联办。对专业性强、行业特点明显的服务机构,在确保服务项目规范实施的前提下,选择合作伙伴实行联办合办,各级残联以提供场地、部分投资等合作形式参与机构建设。

——推行民办公助或公办民营。对资金需求量不大,技术含量不高的照料型服务机构,通过政策引导和“以奖代补”、提供场地或代缴租金等方式,积极引导民间资金和社会热心人士领办创办残疾人服务机构,形成了民办公助、公办民营的新型模式。

——实施购买服务。对服务内容单一、社会资源丰富的服务机构,通过项目招标的方式,实行购买服务。在满足残疾人服务需求的同时,弥补残联在资金、场地、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不足,提高了服务的覆盖面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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