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下午,广东省委召开常委会议,研究加快我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工作。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汪洋主持了会议。
会议强调,要按照“科学发展、先行先试”理念,加快发展我省残疾人事业,当好残疾人事业发展排头兵。
会议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省认真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事业五年发展规划,大力发展残疾人事业,取得了显著成效。我省现有近540万残疾人,占全省人口的5.86%,涉及全省1/5家庭,是一个数量众多、特性突出、特别需要关爱和帮助的社会群体。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改善残疾人状况,已成为我省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广东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各级党委、政府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精神,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政策扶持、市场推动,统筹兼顾、分类指导,立足基层、面向群众,坚持普惠与特惠相结合,从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建立并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制度,加快建设残疾人服务体系,拓展为残疾人提供的公共服务,营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的社会环境,在全国率先走出一条残疾人事业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残疾人公平共享文明成果的残疾人事业科学发展道路,共建和谐广东。
会议要求,要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落实残疾人基本社会保障,实施对残疾人的特别救助,着力解决残疾人住有所居,实施重度残疾人托养制度。要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大力发展残疾人教育,促进残疾人劳动就业,繁荣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要健全残疾人服务体系。加强服务机构和服务设施建设,培育发展残疾人社会服务组织,规范残疾人服务业建设,加强服务业人才队伍建设。要实施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点项目。打造特殊教育精品,实施“助残春风行动”计划,力争在五年内各县(市、区)分别建设一所残疾人综合服务机构、一所重度残疾儿童教养学校、一所残疾人托养机构、一个“康园工疗”网络和一个残疾人扶贫培训基地。要优化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增强全社会扶残助残意识,做好残疾人维权工作,推进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加强与国际、港澳台的合作交流。要加强对残疾人的管理,鼓励残疾人自尊自爱、自立自强,教育残疾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会议要求,要建立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长效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发展残疾人事业,把残疾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分管领导。要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评价体系和考核办法。要完善残疾人事业经费保障机制。残疾人事业经费要列入各地财政预算,建立财政资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大对欠发达地区残疾人事业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加大康复经费投入,从2010年起,按辖区人口每人每年不少于1元的标准安排日常康复经费。设立省残疾人事业统筹金。要建立残疾人事业研究工作机制。鼓励和支持残疾人服务领域的科技研究,促进残疾人事业研究成果的转化。要加强残疾人组织建设。支持残联依法履行残疾人事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对有关领域的残疾人事务发挥管理和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