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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十三次全国残联工作会议精神传达提纲
时间:2009-06-25  来源:中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一、会议概况

 

  第二十三次全国残联工作会议于2009年1月11日至14日在杭州举行。会议的主题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回顾总结2008年残疾人工作,研究部署2009年工作,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

  中央委员、中国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王新宪,副理事长王乃坤、吕世明、孙先德、程凯、申知非等中国残联党组理事会领导,以及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理事长汤小泉出席,中残联机关部室、直属各单位领导以及省市自治区残联理事长、办公室主任共150人参加了会议。广东出席会议的有:省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宋卓平,广州市残联理事长梁佐宜,深圳市残联理事长高建伟等五人。

  会议上,中国残联王新宪理事长作了题为《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残疾人事业全局 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工作报告;浙江省、湖北省、广西自治区残联作了工作经验介绍;中国残联主要业务部门就维权、组联、康复、教就、宣文、体育、信息中心等方面2009年度工作进行了部署;会议代表参观了浙江省杭州、绍兴、嘉兴三地残疾人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工作开展情况;会上宣读了全国残联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表彰决定;会前中国残联还召开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座谈会。最后王新宪书记做了会议总结讲话。

  会议受到浙江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浙江省委书记赵洪祝出席了开幕式并作了重要讲话;省长吕祖善和副书记夏宝龙看望了与会同志,副省长陈加元作大会经验交流发言;会议和期间的参观考察都作了高规格的安排。

二、会议的主要精神

  会议主要精神体现在王新宪理事长作的工作报告和总结讲话中。会议中心议题,是围绕着如何进一步加快残疾人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问题。

报告认为,刚刚过去的2008年是极不寻常、极不平凡的一年。党和国家经受了历史罕见的重大挑战和考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重大成就,残疾人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加快步伐,迈出了具有历史意义的步伐,写下了浓墨重彩的辉煌篇章。在这一年里,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残疾人工作,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对残疾人事业发展做出重大部署,颁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促进农村残疾人事业发展提出明确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修订案,批准《残疾人权利公约》,为残疾人事业发展和保障残疾人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成功地召开了中国残联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全面总结回顾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历程和基本经验,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残疾事业的发展目标,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描绘了宏伟蓝图。成功地举办了2008年残奥会,中国代表团完满地完成了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实现运动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为祖国和人民赢得了重大荣誉。积极支持地震灾区康复救援和灾后重建,全力做好致残人员康复和对口支援工作,表现出强烈的政治责任感、高度的凝聚力和过硬的战斗力,为夺取抗震救灾的重大胜利做出突出贡献。推进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顺利实施,各项残疾人工作取得新进展。地方残疾人工作呈现不断创新、日益活跃的新气象。

工作报告以1/3的篇幅就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作出重点阐述。

  他说,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的重要部署,是五代会提出的今后一个时期残疾人工作的主要战略任务,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加快推进。要求各地:

一、充分认识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重大意义。他指出,目前我们的工作成绩与广大残疾人不断提高的保障与服务需求相比,与不断加强的城乡社会保障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速度和力度相比,残疾人社会保障与服务体系建设还存在着突出问题。当前,正值国家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和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关键时期,资金投入增长之快,政策制定和实施力度之大、频度之密前所未有。残疾人是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重点人群之一,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是国家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国家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并不能自然而然地解决残疾人的特殊保障和服务需求,不抓住国家发展大局的历史机遇,及时将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纳入其中,残疾人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就会进一步拉大。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与服务,是帮助残疾人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使最大多数残疾人基本生活、教育、就业等基本需求得到制度性保障的根本举措,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残疾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关系到残疾人事业长远发展和残疾人根本利益的重大战略任务,也是各级残联义不容辞的历史责任,对于国家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提高全体人民的福祉也具有重要意义。

二、明确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的任务目标和指导原则。按照中央7号文件精神和中国残联五代会要求,到2015年,要建立起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的基本制度框架,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人人享有安全的住房、人人享有康复服务、残疾儿童少年人人享有义务教育;到2020年,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更加完备,服务能力和保障水平得到大幅提高,残疾人都能得到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残疾人生活状况得到根本改善,文化教育水平明显提高,就业更加充分,参与社会更加广泛,普遍达到小康水平。为此,一要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纳入政府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大局,并争取作为优先和重点领域予以扶持;二要有效整合利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的社会资源;三要加强对不同区域和城乡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的分类指导和统筹;四要着力加强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加强农村残疾人工作;五要坚持打好基础、讲求实效,面向基层、服务残疾人。

三、采取措施,大力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一要确保残疾人加入社会保险,包括城镇残疾职工按照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帮助贫困残疾个体户、个体就业残疾人和其他残疾居民参加基本医疗和养老保险,帮助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农村医疗合作保险,还要争取将白内障复明、辅助器械适配等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二要把社会救助尤其是残疾人专项社会救助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残疾人社会保障建设的重点,包括医疗救助、生活救助和康复救助;四要大力发展残疾人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东部发达地区要逐步建立残疾人津贴等制度性的福利措施。

四、关于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报告指出,残疾人服务体系是国家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央7号文首次把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战略任务提出来,就是要发展残疾人服务业,改善对残疾人的服务。一是要加强总体规划和制度创新,将残疾人服务体系纳入政府公共服务的大局;二是要稳步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加强残疾人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培育专门面向残疾人服务的社会组织,提高服务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三要积极发展残疾人服务业,尤其是残疾人托养服务要全面推进,逐步形成合理、可行的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四要加强对残疾人服务的支持引导和监督管理。

对2009年度的工作,报告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2009年残疾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残疾人事业发展全局,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残疾人事业的重大部署,按照中国残联五代会的要求,以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全面完成“十一五”年度任务和各项业务指标,切实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动残疾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围绕这一指导思想,报告要求:

一是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和中国残联五代会精神,大力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

二是要着力研究推动残疾人特殊教育、康复服务和托养服务新发展,加强残疾人专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

三是加大宣传贯彻残疾人保障法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体系。

四是要开好第四次全国自强与助残表彰大会,推动自强与助残活动广泛深入开展。

五是要扎实推进各项业务工作,确保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任务的全面完成。重点落实好农村残疾人康复工作;贯彻落实好第四次全国特殊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做好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开展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十年纲要的检查评估,研究制定未来残疾人扶贫开发战略规划;加强维权工作和无障碍建设;以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为契机加大残疾人事业宣传力度;加强农村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等等。

六是要进一步加强各级残联思想作风和队伍建设。关于这个问题,王新宪理事长在总结讲话中提出了明确要求:(一)加强残联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不断提高科学决策能力和服务水平;(二)加强残疾人工作者队伍的培训工作,中残联将同意对地方残联培训课程的设置,确保三年内将市、县级领导干部轮训一遍;(三)切实发挥好各级残联代表大会代表的作用,中残联将开展倾听“代表心声”工作,是听取代表意见常态化、制度化,各级残联也要为代表调查研究、查阅资料、参加相关会议提供方便和服务;(四)不断夯实基层残疾人组织基础,在新一轮乡镇机构改革和农村社区建设试点中,防止借机撤销、合并乡镇残联,或裁减残疾人专职委员。

王书记指出,2009年既有机遇,也有挑战。中央已明确要立足扩大内需,把改善民生作为保增长的根本途径,为残疾人工作,尤其是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好的环境和有力的政策支撑。我们要善于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把挑战变成机遇,把压力变成动力,推动残疾人事业的新发展。

三、浙江、湖北、广西等省的主要经验

在会议上,浙江作为东部代表、湖北作为中部代表、广西作为西部代表作了经验报告,还有25个省市自治区提交了当地党委、政府关于中央7号文件精神贯彻意见、两个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政策性文件资料共50余份(本),其中浙江、重庆以及大连、青岛党委政府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精神的决定已经出台,宁夏拟定了送审稿;其余40多份(本)绝大多数都是关于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政府、政府相关部门制定的法规文件,内容十分丰富,经验十分珍贵,对我们的工作很有启发,值得我们各级残联认真学习和借鉴。

(一)浙江经验。浙江省紧紧抓住了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历史机遇,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的意见》,印发了《浙江省扶残助残爱心城市创建办法》,并召开全省工作会议部署落实。今年1月,省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了“缩小差距、协调发展、共享小康、走在前列”的总体工作目标和“党政主导、社会参与,特惠普惠、全面发展,统筹兼顾、分类指导”的基本原则,就完善和加强残疾人的基本保障体系、提升对残疾人的服务水平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为此,浙江从改善残疾人最紧迫的基本生活、基本康复、重度残疾人饮食起居的基本照料三个问题入手,2008年起,在全省实施“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残疾人康复”和“重度残疾人托(安养)”三项工程。

1、基本生活保障工程对低保家庭中的持证重度残疾人,单独实施低保生活保障,全额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对家庭人均年收入在低保标准100—150%的持证重度残疾人参照所在地的低保标准,全额发放生活补助费。

2、康复工程对家庭人均年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内、有适应指征有康复要求的残疾人,由政府出资,实施助明、助听、助行康复行动。

3、托养工程是指对生活不能自理的重度残疾人实行集中托养、日间照料和居家安养。根据省政府文件精神,有关部门确定了集中托养每人每年7500元、日间照料或居家安养每人每年3750元的费用标准指导线。

为落实这一民心工程,浙江构建了政府主导的工作机制、财政为主的资金保障机制、强化政策落实的监督评估机制和社会动员机制。目前已有近9万名重度残疾人全额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4万余人次得到“助明、助听、助行”的康复服务,8千余名重度残疾人得到集中托养、日间照料或居家安养,残疾人得到了实惠,成为响亮的残疾人工作品牌。

(二)湖北经验。一是抓住重点,从制度上推进残疾人保障体系建设。为了适应传统的福利模式向社会保障制度过渡,湖北及时出台了残疾人社会保障的政策法规文件12份,残疾人得到了实惠:1、在“十一五”期间,每年新增2000万元,用于农村贫困残疾人生活困难补助、危房改造、职业培训和康复救助;2、将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列入各级政府“民生工程”予以实施,建成23个寄宿型和日托型托养机构,1467个精神、智力和重度残疾人受到照料服务;3、及时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地税代征管理办法,2008年保障金征收翻了2番,增强了经济保障能力,同时出台《湖北省实施〈残疾人就业条例〉办法》,推动残疾人就业法制化。二是把握切入点,扩大残疾人社会保障受惠面。制定相关规定,将残疾人优先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和生活救助范围,使全省54万城乡贫困残疾人基本做到应保尽保;省政府把扶助农村贫困残疾人纳入“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程,4万户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任务已有2万户得到解决;把农村残疾人劳动力转移工作纳入扶贫部门“雨露计划”、“农民工培训示范基地建设工程”,优先扶持;将城镇残疾人纳入职工医疗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重度残疾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农村残疾人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个人出资部分由政府全额补贴。农村残疾人合作医疗保险覆盖率达90%以上,受惠98万残疾人。三是找准突破点,保障残疾人特殊需求。以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为着力点,将白内障复明手术纳入医疗报销范围,精神病人纳入慢性病医疗救助范围,每年投入2000万元,让54万残疾人受惠;以满足残疾人教育需求为着力点,争取项目资金3500万元,扶助贫困残疾人学生7万多人次;以满足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为着力点,每年出资780万元,为13万残疾人每人每年提供60元的生活补助;以满足残疾人就业需求为着力点,争取康复扶贫贷款23491万元,扶持项目48个,安置4000多残疾人就业,每年完成10万人次的职业培训。

(三)广西经验。广西以解决残疾人的民生问题为重点,积极推进残疾人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突出体现在:保障残疾人教育权益,做到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不因贫弃学,中高等教育“年年受助”,上大学“人人受助”;保障残疾人温饱权益,每年安排300万元实施“温饱工程”,20万残疾人获得扶助;保障残疾人居住权益,2008年投入财政资金3683万元开展危房改造工程,南宁等5市已基本解决农村贫困残疾人的住房问题。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完善服务网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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