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帮助部分困难群众实现就业创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残联将于2019年1月2日至1月30日在全国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
活动主题
“就业帮扶,真情相助,不让一个困难群众掉队”。
援助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和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去产能职工、困难企业职工、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等人员。
活动安排
活动期间,各地将以摸清情况、帮扶到位、全面宣传为目标,在日常就业援助工作的基础上,集中一个月的时间,对就业援助工作进行再推进、再提升,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1、各地将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基层开展走访调查,以街道(乡镇)为单位实行分片包干,全面摸清辖区内援助对象人员底数、基本情况和就业服务需求,针对援助对象特点和需求,实施分类帮扶、精准施策。
2、对有就业意愿但技能不足的,组织参加职业培训;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运用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将援助对象人数多、帮扶难度大的市县作为重点地区,将困难企业职工作为重点人群,加强工作指导,及时提供帮扶,提升活动效果。
3、利用援助月活动推动各级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工作,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4、同时,各地还将在活动期间以《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为重点,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新媒体等方式,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就业政策宣传活动,提高政策知晓面,营造全社会关心困难群众、帮助困难群众的良好氛围。
近十多年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建立日常援助与集中援助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援助相结合的就业援助制度,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特别是每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的就业援助月活动,已成为全国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帮助和服务的品牌项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