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残疾人证办理可“跨省通办”,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提高。
残疾人证作为残疾人群体的“身份证”,是残疾人依法享有国家和地方政府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2021年6月28日起,残疾人证办理不再受户籍地限制,新办、换领、迁移、挂失补办、注销、残疾类别(等级)变更等6项事项实现了“跨省通办”。
更加便捷!残疾人证办理无需往返两地跑
在深圳,各区残联均可受理残疾人证“跨省通办”业务,申请人需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两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照片(新办)、监护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申请智力、精神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须提供)和经常居住地有效居住证等,便可在居住地提出办理申请,相关资料实行电子化网上转递,评残完成后由工作人员将评定结果录入系统,随后流转到申请人户籍地县级残联,并由户籍地县级残联审批、制证,送达申请人。方便群众异地办证,无需往返两地跑,充分体现了“民有所求、政有所为”,政务服务便捷度和群众获得感显著提升。
2021年6月,中国残联印发《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残疾人证“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对残疾人证“跨省通办”工作进行了部署。根据《通知》要求,申请人在经常居住地向当地县级残联提出办理申请时,除提交当地残联要求的证明材料和相关资料外,还应当提交当地的有效居住证。
此外,为了方便残疾人申领残疾人证,各地残联还将采取措施提高残疾评定服务频次,尽量缩短残疾人等候时间,为行动不便的重度残疾人开展上门服务。
目前,残疾证办理可以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网上平台进行申请,上传电子资料。由社区公共服务站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当场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条件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委托人)。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广东政务服务助残服务专区:https://apps.gdzwfw.gov.cn/cjrzq/#/index.html#/
受理通过后,由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安排申请残疾评定,经由医生评定后就可以进入审核、制证环节,核对政策享受确认书后即可完成全部办理流程,享受相关政策。深圳不断优化残疾人办证流程,不仅能够让有需要的残疾人尽快享受到相关便利,也让办证秩序更加井然。真正做到让有需求的残疾人少跑腿,尽早享受到相关惠残政策。
据悉,残疾评定按《残疾标准》执行。凡要求申领《残疾人证》的申请人,应符合下列条件:因病致残、因意外伤害致残的,不能直观认定者,原则上经治疗终结、康复期满一年(功能明显不能恢复者除外),言语障碍者须年满3周岁,精神障碍者须年满2周岁后方可申领;已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需要再次申请残疾鉴定的,需在上一次评定完成满一年后方可再次申请评定。评残鉴定结果与原先不相符合的,以最新一次鉴定结果为准。区残联将按照办证程序,输入最新信息并发放新证。
更有温度!着力解决残疾人需求
作为深圳市残联“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之一,全市残联系统高度重视,带着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扎实做好残疾人证“跨省通办”工作,着力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迫切的需求,帮助残疾人解决“操心事”。
为有效保障残疾人生存发展权益,确保困难和重度残疾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深圳市致力于让残疾人充分感受到便利化带来的幸福感,扎实推进助残事业的发展。2021年9月1日起,深圳实施全国首部无障碍城市建设立法——《深圳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着力打造人人可共享的无障碍城市建设,切实提升了深圳文明城市品质和温度。
与此同时,2021年9月,深圳适度提高深圳市“残疾人两项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简称“残疾人两项补贴”)。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从400元/人/月增长至452元/人/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从200元/人/月增长至226元/人/月;低保边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从100元/人/月增长至113元/人/月。保障残疾人依法享受国家提供的优惠补贴政策、平等参与社会生活,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城市的温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新办证流程
申请:申请人(或委托人)选择网上办证,可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预审通过后群众可以通过邮寄或亲自将材料送至社区公共服务站。申请人(或委托人)选择窗口办理,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公共服务站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受理:社区公共服务站接件人核验申请材料。
评定:由深圳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开展残疾评定,出具评定报告。
审核:所处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核,报区残联审批。
审批:所处区残联对经残疾评定并符合残疾标准的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批。
办结:所处区残联制证人员制作证件。
送达:申请人通过约定方式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证件制作完成后,可至领取窗口领取或通过邮寄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