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月26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相关部门在现场介绍了关于《广东省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相关情况。记者从现场获悉,2020年,通过实施减负降费等措施,全省共减少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31.97亿元。
2月26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相关部门在现场介绍了关于《广东省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相关情况。记者从现场获悉,2020年,通过实施减负降费等措施,全省共减少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31.97亿元。
其中,实行分档征收政策后优惠4.39亿元,惠及11万家用人单位;30人以下企业免征27.58亿元,惠及150万家企业;申报缓缴减缴免缴保障金的用人单位户数104户。
省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柯沫夫。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政府性基金,由未达到规定的1.5%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简称“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
据省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柯沫夫介绍,我省在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降低企业负担方面,主要采取了降低保障金征收标准、实行分档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暂免征收小微企业保障金及实施减缓免残保金及简化申办手续等五大措施。
具体来看,我省降低了保障金征收标准,继续按照不高于2017年征收标准来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施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同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省将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单一标准征收调整为分档征收。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含)以上但低于1.5%的,按应缴费额50%征收;1%以下的,按应缴费额90%征收。
另外,在小微企业方面,对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目前已暂免征收残保金。“最后是实施减缓免残保金,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比如说因遭受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用人单位有重大经济损失的,可以向当地残联部门提出减缴、缓缴、免缴残保金。”柯沫夫说。
此外,用人单位可以通过省政府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网上申报,做到政策“码上可知”、咨询“线上可答”、业务“网上可办”,实现缴费人足不出户即可办理年审和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