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人大常委会检查该市《广东省实施办法》实施情况
2019-04-29 | 作者: | 来源:肇庆市残联 字体: 大 中 小
摘要:4月19日,检查组实地察看了肇庆市残疾人综合服务大楼,听取了肇庆市政府及市残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等有关职能部门关于贯彻实施《办法》的专题汇报。
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4月19日至27日,肇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了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李天任组长,副主任潘锐波任副组长的执法检查组,对该市《广东省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
4月19日,检查组实地察看了肇庆市残疾人综合服务大楼,听取了肇庆市政府及市残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等有关职能部门关于贯彻实施《办法》的专题汇报。
图为检查组实地检查肇庆市残疾人辅具中心
图为汇报会现场
随后检查组分小组由肇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锐波和法工委主任徐天茂带队,分别检查了广宁县和端州区。检查组实地检查了康园中心、启智学校、康复中心、盲人按摩中心等为残疾人提供服务保障的单位和机构,并分别听取了端州区和广宁县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关于《办法》贯彻实施情况汇报。
图为检查组实地检查广宁县特教学校
图为检查组实地检查端州区康园中心
检查组充分肯定了肇庆市委、市政府对残疾人工作的高度重视及肇庆市对贯彻落实《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所作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并对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要求肇庆市要全面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断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二是要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加强对《办法》的宣传工作;三是要加大工作力度,为残疾人提供精准的服务,推动《办法》的贯彻落实。检查组最后强调,肇庆市要在残疾人工作这一块发挥好带头示范作用,推动残疾人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