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大开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执法检查
2019-04-26 | 作者: | 来源:梅州市残联 字体: 大 中 小
摘要: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4月22日至24日,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蓝伟东率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就梅州市贯彻实施《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4月22日至24日,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蓝伟东率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就梅州市贯彻实施《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图为检查组实地检查五华县特殊教育学校
图为检查组实地检查五华县残疾人康复中心
图为检查组实地检查平远县特殊教育学校
图为检查组实地检查大埔县社区康园中心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到五华县、平远县、大埔县,实地检查了三个县的残疾人康复中心、特殊教育学校、社区康园中心等,召开执法检查汇报会,听取有关情况汇报并进行座谈交流,全面了解梅州市贯彻实施《办法》情况,并听取相关建议意见。
执法检查组对梅州市贯彻落实《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所取得的成绩表示充分肯定,认为梅州市各级常委政府对残疾人工作高度重视,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大财政投入,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各项残疾人工作,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高;同时针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梅州市人大检查组及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对标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和省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力度;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要加大投入,坚持问题导向,找准薄弱环节和工作短板,加大投入,强化措施落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要加强队伍建设,特别是要加强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梅州市人大常委会社工委、内司工委、法制工委、研究室、代表联络工委、选任工委、侨工委等负责人及部分省、梅州市人大代表参加检查,市残联党组书记卢振中、理事长李利平、副理事长王智敏及五华、平远、大埔县人大、政府有关领导陪同检查;受检查县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县政府有关领导及政府残工委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活动或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