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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加强无障碍督导,共建共享无障碍环境——中山市残联无障碍环境建设督导员在行动
时间:2024-09-02  来源:中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进一步推进全社会共建共享无障碍环境,不断提升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近日,中山市残疾人联合会联合中山市第一市区检察院与无障碍环境建设督导员、残疾人代表、公益诉讼志愿者先后到部分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督导,对前一阶段检查发现需要整改的项目,逐一进行验收。截至目前,前期被督促的20余个行政服务中心和党群服务中心已全部完成卫生间、服务台、服务设施无障碍改造,部分党群服务中心正协调尽快搬迁新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社会监督,推进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健康、有序、科学、规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相关规定,2024年5月,中山市残联牵头组建了一支由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残疾人各专门协会成员、残疾人专职委员组成的无障碍环境建设督导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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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中山市残联无障碍环境建设督导员聘书颁发仪式

今年以来,中山市残联无障碍环境建设督导员在调研中发现,辖区行政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存在无障碍设施不规范、无障碍服务不到位等问题,且党群服务中心大多位于老旧街区,给老年人和残障人士生活带来不便,并将此情况及时向市残联及市第一市区检察院反映,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尽快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同时,无障碍环境建设督导员逐一梳理出各检查点问题清单并形成台账,按照老年人、残障人士的需求和实际使用情况,提出专业合理、务实管用的对策建议,如对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建议以替代性方案重新设计,如一楼无办事点又无法安装电梯的,建议在一楼设置志愿者便民服务台;不具备无障碍厕所改造条件的,配置移动坐便器;电梯狭小轮椅无法进入的,提供小型轮椅更换等,切实依法依规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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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中山市残联无障碍环境建设督导员(右一)开展调研督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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