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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山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1-02-04  来源:中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1015日至2020年110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残联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42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残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责任感、使命感

市残联党组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多次召开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会议,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讲政治充分体现到巡察整改工作中。

(一)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

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中山市残疾人联合会情况反馈会议召开后,市残联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党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领会市委巡察整改工作精神和要求,对反馈意见和整改建议逐条逐项认真学习、深刻钻研,专题研究整改落实任务措施并细化分工。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其他会领导、各部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组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巡察整改工作,并成立了三个整改推进小组,小组长分别由分管业务工作的会领导担任,进一步明确整改任务分工,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整改工作网络队伍。

(二)全面部署落实,全力推进整改任务

市残联党组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按照梳理分工、主动认领、研究分析、制定措施、推动落实的步骤,全力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落实。一是制定整改方案。根据巡察反馈问题和举一反三查找出来的问题,反复研究,多次专题研究,形成了《中共中山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关于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二是制定任务分解计划表。按照主要问题、分项问题、具体问题、责任部室(单位)四项内容,建立了《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市残联反馈意见任务分解计划表》,对每一个问题都要求举一反三进行查摆。三是建立巡察整改台账。按照主要问题、分项问题、原因分析、具体问题、整改措施、落实计划、责任领导、责任部室、责任人、整改时限十项内容,建立了《中共中山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台账》,建立倒逼机制,压实责任。四是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定了《市残联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会前,组织开展了全面深入的谈心谈话;向各镇街残联、市残联机关各部室及直属单位征求意见建议;撰写了《市残联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会上,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论述、《巡视工作条例》《中共中山市委巡察工作实施细则》《关于巡察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的反馈意见》;开展了“辣味”十足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建立《市残联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工作台账》,制定巡察整改路线图、推进时间表,深化巡察问题整改,巩固专题民主生活会成果。

    (三)坚持问效,加强督查,确保整改工作高质量推进

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坚持问效原则,高质量严要求,强化整改落实全过程的督导检查先后召开党组专题会议、整改工作推进会议和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等16次,专题研究部署、听取整改情况汇报、了解整改进度、反复研究推敲、破解整改难题,整改领导小组组长靠前指挥,三个整改推进小组长贴身跟进,对整改过程中没有按高质量落实的问题,快速约谈有关基层残联(部室、单位),不达目标不罢休,稳步推进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紧盯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党的领导弱化虚化,对新时代残疾人事业发展引领作用有所欠缺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不够深刻

1)关于《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6-2020)》(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宣传不到位,落实不具体问题整改

一是提高认识。党组深刻认识到党和国家涉及残疾人的政策法规宣传不到位、落实不具体对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和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影响极其严重,党组通过召开专题会议,深刻反思,并注重顶层设计,制定了《中共中山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议事规则》,规定了如《行动计划》等重要文件必须纳入党组抓大事、议大事的内容。为强化对《行动计划》落实,专门组织专题学习,由专项整改小组制定具体宣传和落实措施。

二是主动作为。党组要求各部室、直属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加以贯彻落实,召集市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及残疾预防工作相关部门,在市残疾儿童教养学校召开中山市残疾预防行动工作推进会,共35个单位42人参加了会议。通过专题学习和研讨,进一步解读《行动计划》,回顾和总结我市残疾预防工作。会议从有效控制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着力防控疾病致残、努力减少伤害致残、精准康复服务显著改善等方面,总结了我市残疾预防工作。相关部门分别就积极推动婚前、孕前健康检查和开展出生缺陷综合干预项目、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等方面作经验介绍。会议还要求26个相关单位认真研读《行动计划》,按照相关职能,主动认领责任,认真查漏补缺,加强残疾预防工作,确保实现残疾预防行动计划的目标。

三是强化宣传。开展“保护听力,终身受益”第21次全国爱耳日线上宣传活动,通过有奖问答的方式,帮助广大群众了解爱耳护耳知识,共2000多名群众参加了该项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举办石岐区助残志愿者政策培训班,组织社工和助残志愿者学习康复政策和残疾预防知识,提高社工和助残志愿者的工作水平;专题召开残疾儿童政策解读会议,向中山市残疾儿童教养学校教职工讲解残疾儿童相关的抢救性康复政策;开展“真情关爱残疾人,免费体检暖人心”活动,为100名残疾人免费体检,并进行残疾预防知识的宣传和普及;举行“童心童趣,欢度六一”游园活动,向家长进行残疾预防知识的宣传,100多名儿童在游戏中收获了快乐;编印《残疾人康复政策知多D》,发给各镇街残联、评残医院、定点康复机构等80多个单位,为2000多名残疾人提供了书面的政策指引,提高了残疾人康复政策的知晓率;开展“预防残疾,从儿童早期干预做起”中山市第四次全国残疾预防日系列活动,派发宣传海报25套,宣传册1500份,线上点击率达42.71万人次,线上、线下共1.67万人次参与了活动,通过本次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残疾预防意识,达到了预期目标。

2)关于对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工作不到位,没有制订符合我市残疾人特点的实施意见问题整改

一是纠正认识,切实履职。重新对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工作的全面研判,进一步强化设在市残联的市残工委秘书处职能,主动协调市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共同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印发《关于开展<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全市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并制定具体落实进度表。召开残疾人小康进程工作推进会,总结我市落实残疾人小康进程工作情况,学习研讨《实施意见》《关于印发<中山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通知》,印发《中山市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进一步明确市政府残工委各成员单位在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中的责任,加强联动,形成合力,进一步推动残疾人小康进程工作落实。

二是切实查摆,举一反三。市残联机关各部室、直属单位梳理近期上级部门关于残疾人工作的重要文件,对此类问题进行认真排查、举一反三。并持续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工作,继续督促重点任务有效落实。

2.党组核心作用弱化,战斗力不强

3)关于“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严问题整改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会领导、各部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办负责人就<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答记者问》等文件资料,精准提高对“三重一大”制度的理解及对内容的把握,提高议事决策能力。

二是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研究制定了《中共中山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议事规则》《中共中山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三重一大”事项清单》,明确了党组议事规则、议事范围、议事程序,切实发挥党组抓大事、议大事的核心作用。《中共中山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三重一大”事项清单》明确了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共4类26项内容,确保党组履行抓大事、议大事职责。

三是严格要求,规范议事程序。党组严格落实《中共中山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议事规则》要求,认真研究有关事项,确保党组议事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提高决策效率和水平。

4)关于市残联党组没有从自身监管源头查找残疾人专项资金检查所发现问题的原因,反而将原因全部归咎于镇街问题整改

一是强化担当意识,勇于直面问题。党组不断强化担当意识,通过专题民主生活会,自我剖析,认真查找自身对此问题认识的不足,并制定长效监督管理机制,规范经费管理使用。制定了《市残联项目经费管理使用制度(试行)》,明确项目资金发放文件依据、申请条件和流程、审核审批、资金发放、监督管理、存档管理等各项要求,落实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闭环管理。

二是依法依规,强化监督。按照《市残联项目经费管理使用制度(试行)》要求,主动担起监督管理职责,落实常态化的监督管理。对各项经费的使用管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导、检查,对发放至非残疾人本人账户的资金进行有针对性的重点核查,或组织第三方评审,确保经费安全使用,精准发放。

三是狠抓重点,地毯式排查。组织残联民生专项资金检查“回头看”工作。结合残联民生专项资金审计报告和各镇街的残联民生专项资金自查情况报告,成立三个残联民生专项资金检查组,实行分片承包制对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扶持残疾人创业就业经费、扶残助学专项经费、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经费、残疾人康复救助经费等民生专项资金检查进行地毯式排查,查找专项资金未整改的问题,并督导整改落实,将整改后的情况说明、凭证复印件等佐证资料进行存档。通过残联民生专项资金检查“回头看”,暂未发现未整改的情况。

5)关于党组议事程序不规范问题整改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会领导、各部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办负责人就<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答记者问》等文件资料,党组书记对党组议事程序进行了细化明确,进一步提高了参会人员对党组议事规则的认识与把握。

二是坚持标准,规范程序。制定了《中共中山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议事规则》,提高党组议事效率。党组书记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不成熟议题坚决不上会,不临时增加党组会议题。严格按照议题审批、集体讨论、会议决定、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的工作程序执行,确保不成熟议题不上会、沟通不充分不上会。加强民主集中制学习,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十六字”方针。

三是严肃会议纪律,规范党组议事规则。自巡察反馈意见以来,每次党组会非党组成员列席党组会时,只对分管的议题作报告,提出意见建议,不作表态发言;如党组会不涉及非党组成员分管业务的工作议题,则不安排其参会。

四是严格资格审核,强化规矩意识。严格参会人员资格审核,杜绝社会人员违规参加党组会的情况。

3.统筹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使命感和责任感不强

6)关于服务残疾人意识不强,对残疾人诉求跟踪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

一是深化学习,强化服务意识。组织信访人员集中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意义,坚持以残疾人为中心,强化为残疾人服务的意识,认真倾听残疾人的诉求,切实加强信访件办理的复查复核工作。对近年来经市残联发函转由镇街残联协助调处的信访件进行全面回访,了解信访人现时的状况及诉求解决情况,全面深入细致做好信访工作。

二是改进工作方法。进一步创新解决残疾人信访问题的方法,主动下访残疾人所在的镇街或部门了解情况,现场指导镇街及部门及时解决残疾人提出的诉求,努力做到对每件信访件事前沟通、下访指导,密切与基层残联及有关部门的协调互动,采取走访、电访等方式回复信访人。

三是完善信访制度。针对现行信访维稳工作漏洞,印发了《中山市残疾人信访工作制度(试行)》,进一步完善市残联现行信访规章制度。

7)关于助残政策宣传不到位问题整改

一是创新方式,形成助残政策宣传长效机制。创新宣传手段和方式,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更加注重分类宣传、网上宣传、协同宣传,形成政策宣传广覆盖、长效化、不间断的有效机制。在第三十次全国助残日期间,利用市残联微信公众号平台开展残疾人事业宣传和有奖问答活动,吸引70万人次点击浏览,1.88万人次参与有奖问答活动,共新增关注用户9000余名,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

二是全面梳理,提高助残政策知晓率。对助残政策文件进行梳理、分类。对市残联、直属单位官网、微信公众号上的助残政策文件进行认真梳理,统一分类,便于群众查找国家、省、市各类助残政策文件,进一步提高助残政策知晓率。

三是找准问题,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与相关业务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残疾人进入镇区公共文化场馆、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优惠政策的通知》,落实残疾人凭残疾人证等有效证件免费进入中山市内的公园、体育场(馆)、文化活动中心等公共文化体育场所和公办旅游景区,并建立督查联动机制,共同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协调解决了对视力残疾人、智力残疾人、双下肢残疾人和其他重度残疾人,允许一名陪护人员免费进入以上场所等问题。目前,市内公园、体育场(馆)、文化活动中心等公共文化体育场所和公办旅游景区均依照《中山市残疾人保障办法》落实残疾人凭残疾人证等有效证件免费进入的优惠政策。

四是善于借力,助推政策宣传。结合我市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大力宣传助残政策,提高群众对残疾人工作的认识,营造社会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举办“助力创文 关爱残疾人——2020年创文助残专题宣传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残疾预防知识、残疾人就业政策宣传及法律咨询等活动,吸引200余名残疾人朋友、群众参与。

8)关于落实市级“五个一工程”工作不力问题整改

一是明确目标,制定方案。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集市残联机关及直属单位相关人员认真研究部署“五个一”工程项目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及推进时间节点,稳步推进整改落实。

二是加强指导,科学规划。加强对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市残疾儿童教养学校的工作指导,确保项目科学、正规运行;挂牌成立市残疾人就业创业培训基地,以培训带动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加强余下两个项目(市残疾人托养中心、康园工疗)建设的调研论证与协调推动。

9)关于培训内容单一,覆盖面窄,有培训“专业户”现象问题整改

一是修订培训制度。针对残疾人培训存在的问题,结合当前的培训管理情况,修订了《中山市残疾人服务中心培训项目管理制度》,为残疾人培训工作提供了依据,进一步规范了残疾人培训工作组织与实施。

二是开展培训调研。针对就业培训相关问题开展线上、线下摸底调研,了解残疾人就业培训项目需求。

三是加大培训力度。在掌握残疾人培训意向的基础上,对报名参训的人员进行面试筛选,确保参训人员符合相关培训要求。针对残疾人就业的不同需求,分类开展残疾人技能提升培训班、岗前培训班、创业培训班。积极突破地域局限,探索开展片区培训的模式,进一步拓宽残疾人培训覆盖面。发动并组织残疾人参加2020年广东“众创杯”残疾人公益赛,其中有4个项目进入复赛,进一步促进了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的提升。

四是加强培训宣传。充分利用市残联网站、市残疾人服务中心网站、电话来访、窗口到访等宣传平台,对残疾人培训就业工作进行广泛宣传,提高了残疾人参加培训的积极性。

五是建立残疾人就业创业培训基地。挂牌成立市残疾人就业创业培训基地,以培训带动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

4.助残政策制定不科学,财政支出负荷过大

10)关于制定的成人配置助听器补贴标准高于周边发达城市标准,与中山经济发展水平极不匹配问题整改

一是加强调研。对广州市、深圳市、东莞市、佛山市、珠海市、江门市及惠州市等周边城市的残疾人辅助器具救助政策进行了调研,了解掌握周边城市的残疾人辅助器具救助标准,为科学确定我市标准提供参考依据。

二是强化责任意识。对新出台的文件反复推敲、核对,做到细致入微,提高制定文件的科学性、严谨性,增强执行的规范性、严肃性。

三是汲取经验。广泛了解情况,征求市财政局等各部门的意见,结合周边城市的标准,根据我市现行经济发展水平,科学合理制定补贴标准。

11)关于精准康复不精准,成人配置助听器补助政策不科学,造成大量残疾人为了申请助听器补助而去评级办证,严重违背民生资金的“兜底保障”原则问题整改

一是加强精准康复服务调研。函询了解广州市、深圳市、东莞市、佛山市、珠海市、江门市及惠州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救助情况,为科学确定我市标准提供参考依据

二是加大对残疾人证的管理。做好精神和智力残疾女童评残工作,开展违规持有残疾人证清理工作“回头看”,进一步严格规范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工作,对残联系统工作人员及其家属进行残疾人证核查,清理“假残真证”,防止违规持有残疾人证,并要求各定点评残医疗机构和市残疾人五大专门协会参照执行,强化办证工作的严肃性,更好地落实民生资金的“兜底保障”原则。广泛形成“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人及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证件,是残疾人依法享有国家和地方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的共识,严格把关,对评定机构、评定医生进行指导、监督,严肃评定纪律,坚决杜绝人情证、问题证。

(二)党的建设抓而不紧,政治引领作用不强

1.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12)关于民主生活会走过场问题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召开市残联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党组书记与会领导、会领导与分管业务部室负责人、直属单位班子成员普遍开展谈心谈话,指出问题,交流意见,起到了提醒帮助的作用。

二是强化领导把关定向责任意识。在市残联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准备阶段,党组书记主持撰写了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查摆问题深刻到位;认真审核班子成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严把材料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三是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召开了市残联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参会领导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和自我革命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直接指出对方的缺点,“辣味”十足,真正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

四是明确责任,全力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建立了整改台账,明确了整改时限、整改要求、责任部室及责任人。目前,领导班子及个人存在问题均已整改完毕。

13)关于党组中心组学习流于形式,学风漂浮,中心组每年制订的学习计划所列议题单一,没有结合残联业务确定议题问题整改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合理安排学习内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按照上级党委指示精神,围绕年度理论热点,根据重大决策部署和残疾人事业发展需要,确定学习重点和学习专题,制定了《市残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度学习方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根据学习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在自学的基础上,紧密结合自己分管的工作认真撰写发言提纲,集体学习时展开交流,提高了学习的主动性和能动性,强化了学习效果。

二是强化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书记确定学习专题和研讨主题、审定学习计划、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研讨,指导和检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的学习情况。会后督促提醒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强化学习自觉,抓好知识消化,完善学习笔记,确保学习质量,并做好每季度一次的个人学习笔记检查。

2.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

14)关于2013至2017年市残联党组缺少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研判和决策应对问题整改

一是提高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纳入党组会“第一议题”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和办法,切实抓好落实。

二是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制定了《市残联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方案》,成立了市残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工作。

三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研判和请示报告制度。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部署,并按时向上级报告了工作开展情况。2020年已组织4次意识形态工作形势研判和相关工作部署。

15)关于政治思想引领作用不强,宣传阵地发挥作用不明显问题整改

一是加强政治思想引领,科学合理安排培训。坚持以各类培训为载体,把政治思想教育作为重要学习内容,严格落实市残联各类培训班必须安排政治思想教育方面内容的要求,使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常态化。承办培训的部室在举办培训班前认真填写《市残联培训计划申请表》,经逐级审核把关后方可实施,确保了政治思想教育内容的落实。在2020年度市残联系统干部业务培训班上专题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解读了《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学习了“中国革命史焦点与信仰”;在2020年市残疾人专职委员业务培训班上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六稳”和“六保”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了参训人员的思想政治素养;在2020年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中山市级培训班上传达学习了中国残联吕世明、相自成同志在2020年动态更新国家级培训暨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精神。

二是扩大残疾人政策宣传。及时更新市残联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内容,加大对微信公众号的开发和使用,增加扶残、惠残政策信息版面。在市残联微信公众号显著位置增设残疾人“政策法规”栏目和“粤省事”小程序,方便残疾人了解相关政策及办理业务。鼓励镇街残联积极报送活动信息,丰富市残联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信息内容,2020年512月新增发布信息129条。

16)关于对残疾人励志事迹宣传不到位问题整改

一是提高认识,深刻领会残疾人宣传工作的重要性。结合第三十次全国助残日活动,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梁贵华、翁铸锋及2019年全国全省残疾人工作的先进人物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残疾人事迹宣传事宜。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渠道,改进宣传方式。深化“市残疾人自强事迹宣讲团”的作用,挖掘残疾人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开展宣传活动。第三十次全国助残日期间,制作《逐梦远方 伴你同行》公益宣传短片,将梁贵华、翁铸锋及2019年全国全省残疾人工作的先进人物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残疾人事迹在全市主要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商圈内的电子荧屏上进行播放,并获《学习强国》《中山发布》等重要平台采纳发布,获得良好的社会效应。制作梁贵华、翁铸锋及2019年全国全省残疾人工作的先进人物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残疾人事迹宣传画报,张贴在各镇街、各级残疾人服务机构宣传栏上,扩大宣传面,达到较好的宣传效果。

三是积极协调市相关部门,加强残疾人及残疾人工作者先进事迹宣传力度。市残联《助力创文 关爱残疾人》宣传活动获中山广播电视台、《学习强国》平台采纳发布;《助力东西部扶贫协作--中山市残联助力昭通开展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在中山广播电视台播出,残疾人事业宣传效果得到提升,扶残、助残氛围日益浓厚。

3.基础党务工作仍有短板

17)关于党组专题研究党建问题少问题整改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会领导、各部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议事规则》,党组书记对党组议事程序进行了细化明确,进一步提高了参会人员对党组议事规则的认识与把握。

二是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及制度。根据新时期党建工作要求,召开党组会审议了《2020年中山市残联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市残联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方案》《中共中山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中共中山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度学习方案》《中共中山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2020年党的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中共中山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责任清单》和《市残联2020年反腐败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等制度,规范工作落实,提高工作质量。

三是组织动员,签订责任书。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组织学习《关于围绕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和作风问题集中整治的通知》,总结市残联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部署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组书记与机关全体人员及直属单位班子成员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四是落实要求,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加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发展残疾人事业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全面提升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化、科学化水平。

五是严格把关,提高会议纪要质量。自巡察反馈意见以来,每次党组会议纪要先由负责会议记录的同志整理,形成书面材料报党组成员审核,再呈党组书记审批,方可形成正式的党组会议纪要。

18)关于“三会一课”制度不规范,未按时召开支委会问题整改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组织政策解读。召开市残联支委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提高各支委业务知识水平和开展工作能力。

二是建立完善组织架构,理顺组织关系。按照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有关要求,组建了市残联党总支部、市残联机关党支部、市残疾人服务中心党支部、市残疾儿童教养学校党支部,分别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市残联党总支部委员会及市残联机关党支部委员会、市残疾人服务中心党支部委员会、市残疾儿童教养学校党支部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三是制定党建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结合党建工作要求,制定并印发了《中山市残联党(总)支部建设十三项制度》《中山市残联党(总)支部建设台账标准》《党(总)支部书记抓基层组织建设责任清单》《中山市残联党(总)支部几种会议记录和党员学习笔记指引》,规范日常党务工作,特别是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党(总)支部会议记录以及党员学习笔记的要求及程序作进一步明确。

四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2020年初,制定市残联党支部“三会一课”工作计划,明确工作安排,坚持每月定期召开支委会、党小组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组织党员上一次党课,并定期组织主题党会和主题党日活动。

五是督促检查,强化档案管理。按照《中山市残联党(总)支部几种会议记录和党员学习笔记指引》,指导并定期督促全体党员按要求做好学习笔记。各党支部组织委员对全体委员的学习笔记进行检查,各党小组长对组内党员的学习笔记进行检查。

19)关于发展党员工作滞后问题整改

一是加强党员发展和培养。2019年,发展1名同志为预备党员,2020年10月该名同志如期转正;2020年,确定2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指定培养联系人,开展经常性谈心,定期听取他们思想情况汇报,组织他们听党课、参加学习等活动,在实践中考察他们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和现实表现,引导他们端正入党动机。

二是规范党员档案管理。按要求规范党员档案管理工作,对党员档案进行重新整理,及时把党员资料存放在干部人事档案中,并将复印件归档到党员档案。

4.干部管理不严不实

20)关于干部管理毫无章法,干部资源配置不合理,对个别同志处理的方式方法简单问题整改

一是强化依规依纪依法管理意识。市残联党组组织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关于印发<国家公务员职位轮换(轮岗)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党组依规依纪依法管理意识,提高党管干部的能力,发挥好党组的领导作用。

二是完善干部管理相关制度。结合市残联机构改革,调整部室部分职能,优化人员分配和职责分工。印发了《市残联干部交流轮岗制度》,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与管理,规范市残联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市残疾人服务中心、市残疾儿童教养学校分别制定本单位《岗位说明书》,明确岗位职责,对不能按照岗位说明书履职尽责的工作人员,则严格执行能上能下制度,调整其工作岗位。

三是深入调查抓好整改落实。对个别同志相关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召开党组会对相关同志工作进行具体的研究安排,理顺了工作关系,解决了对个别同志处理方式方法简单的问题。

21)关于档案审核认定工作不认真、不扎实,对下属事业单位档案管理不到位问题整改

一是重新整理机关、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档案。市残联机关、直属单位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了认真梳理,重新整理,完善干部人事档案。

二是加强对直属单位档案管理工作业务指导。组织机关及直属单位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手册》,强化档案工作人员专业技能,增强档案工作人员工作责任心及风险意识,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各项工作。

三是制定《中山市残联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市残联干部人事档案建设,规范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提升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质量,持续推进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22)关于长期存在各种匿名、冒名的举报,对调查清楚的事实没有在全体干部大会上澄清,也不注重通过日常谈心谈话倾听干部职工心声,对待信访举报束手无策问题整改

一是加强办案技巧和方法的学习。负责信访举报调处工作的分管领导和部室负责人,主动到相关部门请教办案的技巧和方法以及案件归档整理的要求,提升处理信访举报问题的能力。

二是制定工作制度,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制定了《市残联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要求会领导、部室负责人、直属单位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建议。召开市残联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4位会领导分别开展班子成员间、与分管部室负责人谈心谈话共26人次。通过普遍开展谈心谈话,全体干部职工思想得到了有效的交流,化解矛盾、解开心结。同时,也对纪律、廉洁等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同志进行了提醒。

三是开展思想政治及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召开党员(扩大)会议,由党组书记作题为“坚守职业道德,不负残疾人”的专题辅导,提高党员干部职工对职业道德的认识,强化党员干部职工职业操守,提升服务残疾人的工作水平。通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工会活动、志愿服务等,增强党员干部职工的政治意识和凝聚力,营造团结奋进的良好氛围和纯正的政治生态。

四是延伸监督,严肃纪律。制定《市残联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制度》,将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表现情况列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明确监督管理范围和方式,对全体党员干部“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进行监督,要求全体党员干部每半年以书面形式报告“八小时以外”的活动情况。

五是及时澄清信访举报问题。针对信访举报已调查清楚的事实,采取适当的方式(如当面、会议、通报等)进行澄清;对举报内容与事实不相符的,如果是实名举报,向举报人进行回复及做好教育引导,并对被举报人进行澄清;对举报内容与事实相符的,对被举报人做出批评教育和相应处理。

5.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

23)关于干部使用不合理,干部选拔任用实行“双标”,个别干部在同一岗位任职超过10年,部室之间干部分配不合理,市残疾人服务中心多数中层领导岗位空缺,一方面多名干部十年来未被提拔,一方面个别干部提拔频密问题整改

一是精准把控,增强政治引领。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和掌握《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相关制度。

二是开展岗位空缺、干部选拔任用情况自查,科学合理调整工作职能。市残联机关暂未发现长期空缺岗位的情况;市残疾人服务中心、市残疾儿童教养学校根据岗位空缺情况,结合单位实际,均已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目前,暂未发现市残联机关及直属单位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违规的情况。结合市残联机构改革,对机关内设机构及直属单位职能进行调整,科学合理分工,调整人员岗位。

三是规范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制定了《市残联干部交流轮岗制度》,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与管理,规范干部交流轮岗工作,促进市残联干部多岗位锻炼,防范廉政风险,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履职本领。

四是畅通市残疾人服务中心干部职工的进步渠道。优化该单位岗位设置,加大人才培养力度,积极探索、建立、完善有利于调动干部积极性、创造性的有效机制,制定了《市残疾人服务中心干部队伍培养计划》,激励市残疾人服务中心全体人员奋发进取、敢于担当。根据该单位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对岗位进行调整设置,调整专业技术岗位1个,鼓励该单位干部职工提高业务专业水平,主动适应新形势下服务残疾人工作要求,积极考取与岗位工作相关的专业职称。

五是做好干部人事政策解读及宣传工作。对关乎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进行精准解读,及时传达。向干部职工做好解疑释惑,争取得到干部职工的理解、信任与支持,凝聚团结干事的力量。

24)关于事业编制人员聘任工作不严谨,聘期到期后没有及时续聘的情况时有发生问题整改

一是加强学习,提升工作水平。组织机关及直属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学习《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进一步提高人事管理业务水平。   

二是认真落实问题整改。做好聘用合同及岗位聘用表补签手续,对直属单位在编人员人事档案进行逐一检查,对照巡察整改要求,做好直属单位聘用合同及岗位聘用表补签手续。对巡察及自查发现的到期没有续聘的聘用合同全部进行了补签,并将岗位聘用表存入干部人事档案。

三是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定《中山市残联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市残联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范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程序。定期核查档案,严格按照《中山市残联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25)关于市残疾儿童教养学校编制不足、非编人员待遇低、在编人员职称多部门管理问题整改

一是主动协调,积极推动。市残联积极向相关部门沟通,解决编制不足的问题。

二是提升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待遇,完善人才管理机制。市残疾儿童教养学校主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配备非编人员。经过多方努力,自2020年1月1日起,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人均经费实行新标准,新标准较之前有所提高。同时完善内部人才管理机制,尽量减少人才流失。

三是在编人员职称问题取得关键性进展。经积极沟通协调,市残疾儿童教养学校于2018年5月取得中山市幼儿园注册证,办学相关业务接受市教育体育局监管;于2019年4月加挂中山市特殊幼儿园牌子,该校在编教师职称已纳入市教育体育局职称评定范围;医护人员职称已纳入市卫生健康局职称评定范围。

四是树立典型,鼓励奉献。通过感情留人、事业留人,提高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保持教职工队伍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在中山市第36个教师节座谈会上,市委书记高度赞扬市残疾儿童教养学校陈玲、叶馨两名教师。市残联号召全市残疾人工作者学习她们“坚守初心、爱岗敬业,燃烧自己、照亮别人”的精神,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拒腐防变根基不牢

1.落实主体责任弱化

26)关于2017年以前党组没有研究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组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视不够,“老好”思想严重,开展廉政风险排查不够,履行“一岗双责”不力问题整改

一是加强年度廉政建设工作研究部署。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了《市残联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召开市残联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会,党组书记与机关全体人员及直属单位班子成员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强调了工作要求,推动工作落实。

二是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组织各部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对本部室、本单位岗位职责进行廉政风险点排查,形成了市残联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台账,进一步压实“一岗双责”责任。

三是积极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坚决杜绝党内生活中的好人主义,抓早抓小,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揭短亮丑,动真碰硬。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在严肃问责中落实“一岗双责”,强化职责观念,激发担当精神。

27)关于就业培训、精准康复、辅助器具补贴及临时困难救助等项目存在制度漏洞及廉政风险问题整改

一是修订完善制度。修订完善《中山市残疾人服务中心培训项目管理制度》《中山市残疾儿童救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山市残疾人辅助器具基本配置目录(征求意见稿)》《中山市残疾人特殊困难临时救助办法》,进一步明确培训标准、残疾儿童救助的标准和流程、残疾人辅助器具基本配置目录规范临时救助的对象、范围、标准和申请审批流程;制定《中山市残疾人申请残联康复业务补助经费申报流程》《市残联项目经费管理使用制度(试行)》,进一步规范康复业务补助经费申报流程,堵塞专项资金项目存在的制度漏洞及廉政风险。

二是加强补贴项目资金发放的审核把关。对精准康复、辅助器具补贴的发放,增加镇街残联上门核实辅具环节,强化镇街责任,确保一表(申请表)一档(电子汇总文档)一认证(当批次盖章汇总表)“三合一”,发票内容与实物一致。按照镇街收集资料并上门核实、有关部门初审、终审的程序,严格审批。把就业培训、精准康复、辅助器具补贴及临时困难救助纳入常态化管理,做到一年一审,避免出现廉政风险。

三是加强项目经费监督检查。严格按照《市残联项目经费管理使用制度(试行)》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进行督导检查,确保项目资金发放到位。

四是强化廉政风险意识。进一步有效规范付款审批程序,明确管理责任,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防范支付过程中的差错和风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与党员干部职工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增强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廉政风险意识。

28)关于残疾人创业扶持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整改

    一是修订《中山市残疾人创业扶持办法》对残疾人创业扶持资金审核、发放环节进一步规范,从制度上解决了政策内容与执行情况不一致的问题。

    二是严格执行文件规定。认真执行《中山市残疾人创业扶持办法》,严格创业扶持资金拨付程序,切实发挥好创业扶持资金的扶持作用,达到通过资金扶持实现更好创业的目的。

三是加强创业扶持补贴发放的审核工作。对申请补贴所需材料、审批表、申请对象条件等进行核查,并根据申请材料,组织人员深入创业现场严格核实创业项目,防止骗取创业扶持资金问题发生。

四是建立健全项目经费管理使用监督机制。制定《市残联项目经费管理使用制度(试行)》,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符合规定要求。

2.监督机制有缺失

29)关于内部监督不完善,财务风险意识不强问题整改

一是强化党组财务风险防范意识,压实层级责任。在党组会上组织学习《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强化党组书记财务管理“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层级管理,压实层级责任。

二是建立健全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制定《中山市残联财务印章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财务人员严格对照管理办法立行立改,严格落实印章使用管理制度,目前不存在全套财务印章由一人同时保管的情况。指导直属单位对照《中山市残联财务印章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自行制定财务印章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对印章使用的管理。

三是加强印章使用管理制度执行。严格印章使用审批及登记制度,明晰责任,对未经授权或批准的私盖、乱盖印章者严肃追责。

四是规范审批流程。出纳员开具授权支付凭证后,提交财务负责人审核,财务分管领导审批,进一步规范了付款审批程序,避免支付过程出现问题,有效防范廉政风险。

30)关于对五大协会监督缺位,长期以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五大协会发展,协会则把服务项目委托其他社会组织实施问题整改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中山市残疾人联合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购买市残疾人五大专门协会等社会组织服务时的采购方式及要求,规范管理,提高购买服务效率,有效防范不规范的采购行为。

二是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各部室、直属单位在采购项目时,严格按照《中山市残疾人联合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选定采购方式及采购对象,并与采购对象签订服务协议,明确采购资金使用明细和采购绩效目标,规范采购项目管理。

三是抓好专项督查整改落实。针对会计师事务所对包括五大专门协会等21个服务机构70份合同审计发现的问题,通过组织相关部室和直属单位进行整改,加强了合同资金使用的管理,完善了资金支付及相关发票单据的审核。

31)关于助残资金监管不到位,缺乏对助残资金的事前、事中及事后监督机制问题整改

一是加强助残资金发放管理工作。从2020年开始,出纳员向业务部室提供助残资金发放凭证复印件,业务部室再次核实,确保助残资金精准发放,并将支付凭证复印件归入残疾人申请资助资料内,以便日后查阅。

二是完善监管机制。制定《市残联项目经费管理使用制度(试行)》,规范助残资金的使用,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工作。认真核对信息,明确提出资金使用要求及上报工作总结、资金发放记录或银行发放流水账等材料;按要求做好材料接收、审核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到镇街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发放到位,杜绝出现扶助资金多发、虚报冒领、误发少发、代签代领和审批程序不规范等问题。

32)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时有发生问题整改

一是加强学习,强化规矩意识。在党组会上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规矩意识,坚决执行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二是举一反三,认真排查。2020年5月底完成市残联机关及直属单位津补贴发放的清查工作。经排查,暂未发现其他类似违规问题。

三是按规定做好退缴工作。目前,已完成2013至2015年期间违规发放的津补贴退缴入库工作。

(四)对照巡察、审计和专项整改不深不实

1.政治意识淡薄,对巡察工作不严肃不认真

33)关于对照巡察整改有偏差问题整改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召开党组会,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及《巡视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提高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抓好整改落实。制定了《市残联对照市委前六轮巡察发现共性问题自查整改方案》,并在市残联干部职工大会上将市委前六轮巡察发现共性问题向市残联机关、直属单位全体人员通报。整改过程中,党组带头自查整改,各部室、直属单位同步逐一对照查摆,根据查摆出来的问题,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挂图作战,逐一整改落实。

    34)关于市残联党组对提交给巡察组的材料把关不严问题整改

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市残联党组迅速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落实讲政治的标准和要求,提升巡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严肃认真地对待巡察工作。

二是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单位负责人对巡察汇报材料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对各自分管的内容进行初步把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严格审核后才予以上报。

2.对审计提出的问题整改不到位

35)关于审计发现已注销户籍人员的残疾人证未及时注销,巡察期间仍有此类问题发生问题整改

一是确认名单,迅速核实注销。将审计发现已注销户籍但残疾人证未及时注销的人员名单与镇街再次对碰,要求各镇街进一步加强残疾人证信息动态管理,及时对已注销户籍人员的残疾人证进行注销。

二是建章立制,双向核销。积极与相关部门进行业务沟通,实现数据对接查询,解决在册残疾人户籍信息共享问题。印发《关于加强残疾人证核销管理工作的通知》,每月进行数据对碰并反馈相关信息给镇街进行跟进处理,与镇街形成双向互动,做好核销工作。

三是坚持做到残疾人证核销工作常态化。落实《关于加强残疾人证核销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将残疾人证核销管理工作常态化,做到了每月核查、每月注销,不留死角。

3.开展专项检查避重就轻

36)关于对开展民生专项资金检查发现的问题没有进一步核查,回避日常监督缺失的工作短板问题整改

一是制定长效监督机制,规范资金管理使用。制定《市残联项目经费管理使用制度(试行)》,明确项目资金发放文件依据、申请条件和流程、审核审批、资金发放、监督管理、存档管理等各项要求,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

二是组织民生专项资金检查“回头看”工作。组织三个民生专项资金检查组对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扶持残疾人创业就业经费、扶残助学专项经费、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经费、残疾人康复救助经费等民生专项资金检查开展“回头看”工作,加强日常监督,查找民生专项资金检查未整改的问题,并督导整改落实,将整改后的情况说明、凭证复印件等佐证资料进行存档。通过残联民生专项资金检查“回头看”,暂未发现未整改的情况。

(五)重点领域廉政风险较大,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打折扣

1.残疾人证管理问题多发频发

37)关于残疾人信息管理工作不主动不担当,未主动寻求解决在册残疾人户籍信息共享问题,残疾人信息库成为“信息孤岛”问题整改

一是加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积极与有关部门进行业务沟通,已获取国家下放的信息查询接口,实现全市残疾人数据对接查询,解决在册残疾人户籍信息共享问题。并于每月初上传《中山市残疾人有关信息》至“中山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

二是核销工作实现“月月清”。每月初将在册持证残疾人信息与全国人口信息查询接口进行数据对碰,将“死亡标识”“姓名与身份证号码不相符”等户籍信息异常的情况反馈给镇街进行跟进处理,做好核销工作。

三是提高残疾人证业务办理效率。与有关部门密切沟通,实时更新残疾人信息,优化服务流程,实现残疾人证业务“四办”(马上办,就近办,网上办,一次办)百分百。

38)关于向已注销户籍的残疾人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居家托养补贴问题整改

一是加强残疾人证动态管理。目前已实现每月通过在册持证残疾人信息与全国人口信息查询接口进行数据对碰,并反馈相关信息给镇街进行跟进处理,及时做好核销工作。

二是完善有关政策。联合印发了《中山市民政局 中山市财政局 中山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健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中山市民政局 中山市财政局 中山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落实按月发放的要求,避免因补贴按年发放导致多发问题。制定《关于加强残疾人证核销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镇街残联及村(社区)专职委员的职责,多措并举完善核销程序,随机开展监督抽查,督导镇街全面落实排查,切实做好残疾人证管理工作。

三是抓好专项资金整改工作。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残疾人专项资金补贴整改的通知》至镇街残联,要求各镇街举一反三,针对问题查找原因,立即整改。对排查发现的38名已注销户籍但继续发放补贴的残疾人进行追缴,27人全数清退补贴资金,11人因已故且其监护人家庭经济困难无能力退款,则作挂账处理,不予清退。

2.民生项目存在较大廉政风险

39)关于市残联在审批助听器补贴时把关不严,导致助听器补贴审批漏洞多问题整改

一是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的审核机制。事前,由各镇街残联收集资料,并上门核实辅具,拍照存档,确保发票内容与实物一致;事中,由市残疾人服务中心接收资料并进行初审,市残联精准康复审核小组审核;事后,康复部对银行拨款单据复印件进行再次核对,并留档备查以及购买第三方服务进行审计。

二是层层压实责任。要求各镇街把好初审关,严格落实经办人和分管领导签名负责制,避免流于形式,强化责任意识。对经常出现提交材料不齐全的镇街进行约谈、通报,提高材料收集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确保一表(申请表)一档(电子汇总文档)一认证(当批次盖章汇总表)“三合一”。

三是加强学习交流。学习相关部门专项资金管理、监督经验,进一步完善市残联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明确资金审批发放各个环节分别由不同的工作人员负责,强化了互相监督,进一步堵塞审批漏洞。

40)关于随着我市精准康复补助标准的提高,民办康复定点机构的收费标准也相应提高,导致政府出台的好政策没能真正帮助到残疾儿童家庭“减负”问题整改

一是加强调研工作。对周边城市民办康复定点机构收费情况进行调研了解,为我市科学合理制定精准康复补助标准提供参考依据。

二是加强对民办康复定点机构的管理。对我市相关定点机构的收费标准进行调查,核算康复训练成本,对服务对象及家长进行满意度调查,了解是否存在诱导、强制加课等行为,避免残疾儿童家庭支付额外康复费用。对恶意加价的机构,视情节轻重进行约谈或取消其定点资格,实保障残疾儿童的康复权益。2020年11月初,市残联牵头,由残联、民政市残疾儿童教养学校、市残疾人康复中心等组成考评组,对4家民办机构进行检查和评估,检查重点之一是收费情况,所有机构都做到明码标价,凡是超出补贴部分,家长也知情;部分机构对康复对象自己选择加课而产生的费用,均做到家长签名确认。

三是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广东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定点机构管理办法》,规范定点服务机构的选择、加强定点服务机构日常管理,明确服务要点,确保服务质量,建立优胜劣汰的管理机制,促使机构主动提升管理质量和水平。完善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多形式开展项目日常监管,采取不定期抽查、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重点抽查,确保项目实施到位。

四是建立竞争机制。鼓励更多的民办机构参与竞争,同时,建立粤港澳大湾区残疾儿童康复协同机制,探索残疾儿童市外康复的可行性及管理模式。2020年12月与珠海市两家康复机构完成精准康复定点服务协议的签约工作。

三、对照前六轮巡察发现共性问题自查整改情况

市残联党组对照市委前六轮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开展了自查整改工作,主要情况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对市委前六轮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形成了《市残联对照市委前六轮巡察发现共性问题自查整改方案》,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部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自查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全面开展自查。市残联党组按照“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廉政风险防控”4个方面进行归类梳理,对市委前六轮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及影响和制约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问题进行分析、查摆,建立了自查整改工作台账,细化了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人和整改期限。

(三)狠抓整改落实。自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整改工作落实力度,落实党的建设主体责任,制定了市残联党组党的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市残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责任清单等3个清单,修订完善了12项内部管理制度。采取记账销号方式推动自查整改工作落实,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合力攻坚抓好问题整改。

四、以整改落实的实际成效,开创我市残疾人工作新局面

目前,巡察整改工作成效还是初步的、阶段性的。接下来,市残联将继续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安排,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更加坚定整改决心,采取坚强有力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导落实,切实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扎实推动我市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理论学习,增强规矩意识。严格执行市残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健全完善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依法行政、按章办事,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各项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准则,厉行勤俭节约,保持艰苦奋斗,增强自我约束力和控制力。

(二)坚持抓好党建,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信念,强化党建主责主业意识,把握管党治党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主动担责、认真履责、扎实尽责。党组书记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切实落实党建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市残联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氛围。       

(三)坚持持续整改,完善长效机制。在整改问题的同时,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从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创新管理方式、夯实基础工作等方面,逐步建立起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进一步整改落实。     

(四)坚持求真务实,推动残疾人工作发展。把问题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我市残疾人工作发展的重要契机,注重整改成果运用。坚持以党建统领残疾人事业发展,在整改落实的基础上,以崭新的风貌和昂扬的斗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求真务实,勇于担当,开拓创新,攻坚克难,砥砺奋进,不断开创我市残疾人工作新局面,推动我市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以满足残疾人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需要。聚焦主责主业,把巡察整改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紧密融合,做到“双统筹、双胜利”。围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抓好残联机构改革,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巩固和体现巡察整改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60-88837603(工作时间);邮政信箱:中山市石岐区河泊大街三巷1号403室(信封上注明“对中共中山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邮政编码:528400;电子邮箱:zscjr802@163.com


 中共中山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

2021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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