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促进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权益,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7〕51号)规定,现将我市2024年(所属期2023年)用人单位依法执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2月26日至2025年3月6日
联系电话:0760-88804433
通讯地址:中山市石岐区孙文中路39号
附件:2024年(所属期2023年)中山市用人单位申报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表
中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