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山市残疾人康复救助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工作已结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医疗机构
项目合同包1(0-6岁残疾儿童医疗康复救助项目)因最低有效供应商数量不足而废标,第二次开标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为保障医疗机构在训残疾儿童的康复延续性,经多方沟通后研究决定,我会与7家医疗机构(附件1)续签4月份的服务协议,在训残疾儿童可以继续接受康复服务和享受政府救助。
二、非医疗机构
项目合同包2(0-6岁残疾儿童非医疗康复救助项目)顺利招标,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共有8家(附件2)。我会与8家供应商签订服务协议,确定为2024年度0-6岁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定点机构。
三、注意事项
(一)我市残疾儿童在本市范围内选择上述机构接受康复训练方可享受政府救助(医疗机构在第二次开标后会重新确定)。
(二)我市残疾儿童在非医疗康复机构进行康复,享受政府救助标准内购买的康复服务,服务机构需根据残疾儿童的实际情况安排合适的康复时长和教学内容。其中,一对一形式(个别化康复教学)收费最高上限为100元/节,小组形式(集体康复教学)收费最高上限价为40元/节。(附件3)
(三)有意愿或已在未中标的非医疗机构康复的残疾儿童监护人,如想享受此类政府救助,请及时向户籍所在镇街残联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四)异地康复不受招标项目影响,仍按现行政策执行。
附件:
1. 2024年4月份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定点机构(医疗机构)
2.2024年度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定点机构(非医疗机构)
3.2024年度政府救助标准内购买非医疗机构康复服务内容及要求
中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