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伟平(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中山市残疾人职业教育的建议》(提案第132235号)收悉,经综合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万伟平(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中山市残疾人职业教育的建议有利于更好满足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提升残疾人受教育的水平,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有利于帮助残疾人提高就业创业能力,促进残疾人就业和全面发展,更好融入社会,平等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残联等单位均表示十分赞同。
提案中提到“残疾人是全社会最困难、最脆弱和需要格外关心、关注的群体。加快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残疾人职业教育不仅是促进残疾人就业且更好融入社会的重要途径,也是促进残疾人平等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进而实现幸福人生的有效方式。中山市残疾人教育有一定基础,但能够接受各类型各层次教育的人数比例极低,包括职业教育在内的各类型各层次残疾人教育尚有巨大的发展空间,加快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具备相当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准确分析了我市残疾人职业教育现状,直接指出问题所在。提案所提出的三点建议紧密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现有职业教育格局、条件,很接地气,对加快发展我市残疾人职业教育具有深远影响和重大意义。
一、关于“拓宽残疾人职业教育办学路径”的建议
采纳该建议。
拓宽残疾人职业教育办学路径,是有效提升我市残疾人职业教育水平的重要途径。当前,我市在拓宽办学路径上,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依托技工院校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凡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残疾学生,均可招生录取就读。一是该生心理健康,身残志不残,积极向上,乐观开朗,无心理疾病;二是该生能独立生活,有一定的自理能力,非聋哑方面的残疾;三是该生参加了当年度的中考,并且达到了报读技工院校相关专业的录取分数线。
(二)扩大市特殊教育学校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我市将在中山市第二特殊教育学校谋划专门的职业教育布局,拓宽残疾人职业教育办学路径,完善我市残疾人职业教育体系,进一步优化残疾人职业教育资源配置和培养模式。
下一步,我市将计划在中山市第二特殊教育学校谋划专门职业教育布局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残疾人职业教育办学路径;探索在现有的职业院校扩大残疾人随班就读招生规模,根据我市残疾人职业教育工作推进情况,逐步调整优化我市技工院校职业教育招生政策;将残疾人职业培训机构与职业院校有机结合,为残疾人提供更多、更优质的就读资源。
二、关于“建立以‘融合为主’的残疾人职业教育体系”的建议
采纳该建议。
建立以“融合为主”的残疾人职业教育体系,进一步拓宽了残疾人接受职业教育的渠道,让更多的有职业教育需求的残疾人享受到残疾人职业教育政策待遇。
(一)制定计划,有效推进残疾人职业教育。我市印发了《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教育体育局等部门中山市“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提出了在“十四五”期间,融合教育全面推进,服务对象不断扩展,融合教育资源体系不断健全的目标任务。
(二)以特殊教育与职业教育融合发展,推动残疾人职业教育。目前,具有职业教育学习能力的残疾人,可在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就读,实现残疾人特殊教育与职业教育融合发展,同时鼓励支持残疾学生参与“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争取“双证”毕业,让残疾学生有一技之长,为将来就业创业奠定基础。目前,我市有相当一部分残疾学生就读于中职学校计算机平面设计、电子商务、会计事务、电子技术应用、无人机操控与维护、物业服务等专业。
下一步,探索建立以“融合为主”的残疾人职业教育体系。一是推动职业教育与特殊教育相互融通。支持特殊职业教育合理设置适合学生学习特点和市场需求的专业,加强普、特职业学校师资交流及特殊职业教育课程建设和教学资源开发,共建共享实习实训基地。招收残疾学生的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应实施无障碍改造,利用现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资源,建设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在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增设职业教育融合专业组,发挥专业支持功能。支持普、特职业学校与企业建立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合作开展残疾学生职业教育培训。二是加强研究调整生均经费标准。《广东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粤府办〔2022〕20号)要求“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并向学前和高中阶段两头延伸”,我市正在研究重新制定特殊教育学校高中段学生生均经费标准。
三、关于“优化残疾人职业教育资源配置和培养模式”的建议
采纳该建议。
优化残疾人职业教育资源配置,能有效提高职业教育资源的使用率,优化残疾人培养模式,能更有针对性地为残疾人提供“订单式”培训。
(一)整合职业教育资源,建立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基地。中山市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在中山市技师学院挂牌成立,并举行中山市残疾人“新时代、新技能、新梦想”职业技能竞赛,开展网络直播、家政服务、创意插花、计算机办公软件、盲人按摩、陶艺制作、手机摄影等项目竞赛,全市各镇街组队参赛。
(二)开展残疾人学历提升培训,提升残疾人或残疾人子女的学历水平。按照《中山市残疾人扶残助学实施细则》,对参加学历提升并获得学历证书的残疾人给予补助。
(三)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升残疾人就业能力。按照《中山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实施细则》,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竞赛的残疾人给予补助,提升残疾人的就业能力。分别开展了残疾人茶餐厅服务、手工布艺、残疾人陶艺、广式点心制作、网络直播、无障碍督导员等培训班。
(四)用好用活政策,激励残疾人参加高等职业教育。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中国人民解放军广东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规〔2021〕1号)、《关于调整普通高中和中职教育免学费国家助学金政策的通知》(中教体〔2015〕245号)等文件要求,主动为在校残疾学生申请各类资金补助。
下一步,进一步优化残疾人职业教育资源配置和培养模式。将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探索建立特殊教育学生初升高衔接渠道。办好特殊中等职业教育,扩大普通中等职业学校随班就读(特教班)规模。进一步优化职业教育资源的配置,为残疾学生提供满足其日常学习与生活所需要的各种合理条件,最大限度接受符合条件残疾人入学,为残疾人获得高质量的职业教育贡献力量。加强残疾学生就业指导与援助,探索开展面向残疾学生“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积极帮助毕业生实现充分就业。为残疾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积极探索技工教育和特殊教育合作办学,为特殊学校学生学习一技之长提供更多途径。目前我市拟开展相关调研,研究推进中职学校开设特教班试点工作。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残疾人工作的关心支持。
中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