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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3051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3-06-30  来源:中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高志龙(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完善中山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的建议》(建议第2023051号)收悉,经综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5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完善中山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的建议对增强人民群众包括广大残疾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以及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具有重要意义,我会及会办单位均表示十分赞同。

  无障碍设施建设是现代城市公共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完善城市功能不可或缺的一个基本元素,是一个城市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广大残疾人的关心关爱。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工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把无障碍设施建设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积极推动无障碍设施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关于“切实增强做好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的建议

  采纳该建议。

  无障碍设施建设是党和政府为残疾人、老年人等行动不便者提供优质服务的重要平台,是残疾人、老年人等行动不便者实现美好生活愿望的重要载体。

  市残联高度重视我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在强化制度建设、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专题调研上下功夫,在推动我市无障碍设施建设上取得一定成效。一是强化制度建设。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残联〔2022〕54号),经征求市各相关部门有关意见后,牵头联合制定《中山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逐步推动提升我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水平。二是健全工作机制。组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城管和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等相关单位业务科室负责人召开2023年中山市无障碍环境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座谈会,进一步推动各参会单位根据自身职能,围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要求,以更高要求、更高标准做好问题排查,明确建设和管理标准,进一步健全工作协调机制,不定期协商、探讨、研究,达成共识,推动解决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存在的问题,形成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的合力。三是加强专题调研。5月30日,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带队,分别到东区街道、石岐街道、中山市博物馆调研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进一步摸清我市无障碍设施情况,掌握我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的第一手资料;2月17日,市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到板芙镇里溪村调研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推动打造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示范点,进一步助力美丽乡村建设。同时,分别委托市盲人协会、市肢残人协会调研我市部分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市盲协于2022年11月-12月期间到全市重点公共文化场馆进行了现场实地考察,并制作调查问卷160份(收回问卷143份,有效问卷130份),采用微信和电话访谈的形式对60位视力残疾人进行了访谈,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市肢协成立了无障碍督导组,于2022年8月-10月通过实地走访调研的方式,分别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和23个镇街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大楼进行调研,主要调研内容包括大楼的出入口坡化处理、铺装盲道、划设无障碍停车位,设置残障人士专业服务窗口、低位服务设施、无障碍电梯、无障碍扶手、无障碍卫生间、无障碍通道等便利化设施,在坡道、盲道、无障碍电梯、无障碍卫生间、无障碍停车位及无障碍通道等设施位置是否张贴显著性指引标识等。2023年,市残联积极配合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委托市肢协开展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调研活动,成立5个无障碍督导组,分别到景区景点、交通场站、政务大厅、医院等进行实地督导调查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从数据分析及实地调研情况来看:我市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总体情况较好,但对照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和残疾人美好出行的需要,仍有许多要改善之处。

  下一步,市各相关部门将进一步提高对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的认识,重视辖区内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推动将无障碍设施建设纳入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切实增强各相关部门做好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二、关于“将无障碍设施列入城市建设、工程建设的重要内容”的建议

  采纳该建议。

  无障碍设施建设,是造福全社会成员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历年来均按照《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国务院第622号令)和《广东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29号)的相关要求推进城市市政和建筑物的无障碍建设。在公路工程项目方面,市交通运输局提高无障碍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严格执行无障碍建设规范,在项目设计阶段充分考虑无障碍设施的布设,为残疾人、老年人等行动不便者出行提供便利。

  下一步,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按照《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广东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规定》,以《无障碍设计规范》《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 55019-2021)为标准对我市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项目严把“三个同步”(即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关,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城镇新建、改建、扩建的道路、城市广场、城市绿地、居住区、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施、公园,不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处罚。同时,交通、市政管理部门将加快既有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改造,全面排查我市既有道路、建筑物、社区,特别是与残疾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场所的无障碍设施情况,将其列入每年的改造建设计划,制定具体的改造方案,分解到各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单位,进行必要、合理的改造,确保城乡无障碍设施逐步完善。

  三、关于“加大执行无障碍设施建设强制性规定的检查力度”的建议

  采纳该建议。

  2022年4月1日起,《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 55019-2021)开始实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于2022年4月18日发出通知,强调各勘察设计单位在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市政和建筑工程中需要设置无障碍设施时,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维护必须执行该规范要求,并要求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在施工图审查阶段进行核查,确保落实《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

  在市政道路无障碍设施建设方面,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主要负责中心城区15米及以上市政道路(含桥梁)及附属设施的维护管养。这些市政道路中,除了个别因建设年代久远而未设置盲道外,绝大部分在建设或改造时均按规范要求设置了盲道和无障碍坡口;另外一些桥梁、人行天桥、人行通道等市政基础设施在建设时已设置了电梯、扶梯、无障碍升降平台等无障碍设施,目前,富华汽车总站人行通道设置了3台电梯和7座自动扶梯、中山一桥设置了2台电梯、西郊天桥设置了4台电梯、康华路办事处人行通道和石岐小学人行通道分别设置了5台无障碍升降平台、东苑南路人行通道设置了2台无障碍升降平台,这些无障碍设施为有需要的市民提供了安全、舒适、便利的出行环境和方式。

  下一步,住建、市政管理部门将切实加强对在建项目规划、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对拒不执行《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 55019-2021)中无障碍设施建设强制性规定的,由有关行业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四、关于“加强对已建无障碍设施的管理”的建议

  采纳该建议。

  一直以来,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十分重视无障碍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安排了专职巡查人员对盲道等市政设施进行巡查,发现有破损、缺失、松动、沉陷、拱起等病害的盲道及时进行修复。近两年来,为有效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湖滨路、兰桂路、日华路、轻轨中山北站周边道路等道路个别位置未设置无障碍坡道的路口进行了无障碍坡道改造。2023年3月23日,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印发《2023年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系统市容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各镇街依法查处占用城市道路堆放杂物、搭花基、砌台阶、开路口、装地锁、摆石墩、设铁栏、占车位等违法行为。

  下一步,公安交警部门将加大对主干道占用、阻挡盲道,非法占用残疾人专用停车位等违法行为执罚力度,进一步增加过街声响提示装置建设数量;市政管理部门将加大市政道路范围内无障碍设施的维护管理力度,加强对在人行道占用、阻挡盲道行为的执法力度,及时修补破损的无障碍设施。

  四、关于“认真开展创建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活动”的建

  议

  采纳该建议。

  近年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分别开展绿色社区创建活动、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和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助力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创建。

  (一)开展绿色社区创建活动。2021年以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积极开展绿色社区创建活动。全市符合创建的社区共127个,截至2022年底我市成功创建绿色社区119个,创建覆盖率93.7%,力争到2023年底,全市社区均达到绿色社区的标准,基本实现社区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目标。绿色社区的一项验收标准是提升社区人居环境品质。为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推进创建绿色社区时,要求各镇街因地制宜整治小区及周边绿化、照明等,要求社区内必须配备有:一是一片以上的公共活动场地(含室外综合健身场地),建有适合老人、儿童活动的设施;二是社区的公共空间做好地面防滑、扶手及抓杆等适老化无障碍设施建设;三是社区公共活动场地、道路等户外环境建设总体符合无障碍设计要求;四是社区停车区域统一划线停放有序,停车无占用消防、救护通道。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二款:“旧城区、城中村等没有实施物业管理的建成居住区需要实施物业管理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征求相关业主意见后,确定物业管理区域”。后期将建议城区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征求片区业主意见,确定物业管理区域,并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现对该片区进行物业管理及养老等服务。

  (二)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2020年起,市民政局持续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助力中山创建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市。2020年至2023年期间分别印发《2020年市十件民生实事“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特殊困难老人家庭厕所改造实施方案》(中民救字〔2020〕37号)、《关于做好中山市2021年适老化改造工作的通知》(中民福字〔2021〕13号)、《转发<广东省民政厅等4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十四五”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关于做好2023年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的通知》(中民福字〔2023〕13号)文件。特殊困难老年人适老化改造以“室内行走便利、如厕洗澡安全、厨房操作方便、居家环境改善、智能安全监护、辅助器具适配”为主要目标,通过专业化服务和市场化运作,采取施工改造、设施配置、辅具适配等方式,改善老年人居家环境,增强老年人居家生活的安全性和便利性,降低老年人在家庭发生意外的风险,提升老年人居家生活品质,不断增强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开展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2022年,我市各镇街残联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十四五”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残联〔2022〕55号)、《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残疾人保障办法>的通知》(中府〔2022〕13号)、《中山市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实施细则》(中山残联〔2022〕14号)有关要求,认真筹备,拉动社会资源约22万元开展“南粤扶残·暖心工程”微改造项目,对有改造意愿并符合改造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实现应改尽改。我市残疾人无障碍改造目标为100户,实际完成改造445户,完成率达445%,残疾人家庭生活障碍进一步消除,居住环境进一步改善,生活品质进一步提高,促进了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

  下一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会同市残联、市城管和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民政局等部门做好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创建有关工作,进一步健全我市无障碍环境设施建设工作机制。通过不同渠道、采用不同形式开展专题宣传活动,引导群众树立“无障碍全民通用”意识,培养群众自觉维护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自觉为有需要的人提供无障碍服务的理念,积极营造我市无障碍环境设施建设的良好氛围。

  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是一项长远的系统工程,是方便残疾人及老、幼、弱、病等弱势群体出行的重要举措,对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具有重要作用。市各相关部门将继续加大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政府统筹,科学规划、规范建设,积极推动我市无障碍环境设施建设再上新台阶。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中山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


  中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6月30日

附件
中山残联函〔2023〕7号中山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3051号代表建议答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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