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促进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权益。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7〕51号)规定,现将我市2022年(所属期2021年)用人单位依法执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2月6日至2023年2月17日
联系电话:0760-88804433
通讯地址:中山市石岐街道孙文中路39号
附件:2022年(所属期2021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用人单位信息表
中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