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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残联、广东省乡村振兴局等8单位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工作的实施意见》
时间:2021-10-25  来源: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近日,广东省残联、省乡村振兴局等8个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工作的实施意见》(粤残联〔2021〕98号)

  近日,广东省残联、省乡村振兴局等8个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工作的实施意见》(粤残联〔2021〕98号)(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强调,做好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指示精神,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是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的意见》的任务要求。

  《意见》指出,要落实“三个早要求”,严守农村残疾人口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一是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时纳入防止返贫动态监测范围,做到残疾人返贫致贫“早发现”。二是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做到残疾人返贫致贫的“早干预”。三是强化分类施策,做到残疾人返贫致贫的“早帮扶”。

  《意见》指出,要实施“四个百分百”,多措并举促进农村残疾人就业增收。通过普遍开展精准就业帮扶、加大农村残疾人稳岗就业扶持、加大农村残疾人培训力度、持续推动农村残疾人产业帮扶等措施,为就业年龄段未就业的农村残疾人普遍建立“一人一档一策”。通过实施“四个百分百”——“百分百”就业建档、“百分百”就业调查、“百分百”就业服务、“百分百”就业跟踪,实现就业年龄段的残疾人有相对稳定职业技能、有相对稳定就业场所、有相对稳定劳动时间、有相对稳定收入等“四个相对稳定”的目标,确保有就业创业需求和就业条件的农村残疾人普遍得到精准就业帮扶。

  《意见》指出,要强化“四个服务”,增强基层农村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一是强化农村残疾人评残服务,提高残疾人证核发管理水平。二是强化农村残疾人康复服务,持续组织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三是强化农村无障碍环境建设服务,提高我省农村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四是强化农村重度残疾人托养和照护服务,通过集中托养、日间照料、居家服务、邻里照护等给予基本照护服务帮扶。

  《意见》指出,要开展“三个帮扶”,深化拓展农村残疾人帮扶协作。一是开展东西部残疾人帮扶协作,将残疾人帮扶工作纳入当地东西部协作范围统筹安排。二是开展珠三角地区与粤东西北地区残疾人对口帮扶协作,将残疾人工作纳入珠三角地区6市与粤东粤西粤北地区8市对口帮扶协作大局。三是动员整合社会资源、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东西部协作和省内对口帮扶工作。

  《意见》最后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调,确保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得到有效衔接。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二是要推动基层党组织助残帮扶工作。三是做好助残脱贫先进事迹的宣传推广。四是加强数据采集比对,增强帮扶精准度。

《关于做好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工作的实施意见》(粤残联〔202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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