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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实施方案
时间:2020-06-28  来源: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摘要: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民政部《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的通知》安排,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民政部《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的通知》安排,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广泛宣传儿童关爱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引导父母及其他监护人强化监护主体责任意识,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引导儿童学习自我保护技能,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引导村(居)民委员会落实工作职责,做好对监护人的法制宣传、监护督促和指导等工作;引导儿童主任提升业务素质、提高关爱服务技能,及时协助提供针对性关爱服务;引导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为其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氛围。

  二、活动时间

  集中宣讲活动自2020年6月启动,至2021年6月底前结束,实现全省所有村(社区)全覆盖。2021年7月后,将政策宣讲转入常态化。

  三、宣讲对象

  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村(居)干部、村(居)儿童主任等。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扩大到全体儿童和村(居)民。

  四、宣讲内容

  重点突出五个专题。一是法规政策专题。要加强对《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收养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做好《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解读,宣传解读与儿童相关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推动宣讲对象知晓法律、遵守法律,了解政策、享受政策。二是家庭监护专题。引导儿童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进一步强化监护主体责任意识,依法尽责,加强对儿童的有效监护。三是儿童安全自护专题。教育引导儿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学习自我保护技能,提高自我判断危险能力。四是亲情沟通专题。宣讲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掌握沟通交流方式方法,加强亲情关爱。五是工作履职专题。按照民政部印发《儿童主任工作指南》,宣讲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儿童主任落实工作职责,切实完善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的救助保护机制,提升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水平。

  五、组织形式

  主要采取集中宣讲的形式进行,按照就近、就便、就简的原则,在村(社区)当地依托村(居)民会议室、儿童之家、活动中心、广场等场所进行。对偏远山区、儿童较少的村(居)可采取上门宣讲、联合宣讲等形式。

  县级民政部门应选取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较多的村(社区),至少组织一次示范宣讲课,同时邀请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学习观摩。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至少选取一个村(社区)开展集中宣讲,有广东社工“双百计划”社工站的乡镇(街道)可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优势,创新宣讲方式,丰富宣讲内容。村(居)儿童主任负责组织对本村(社区)服务对象进行不少于一次的集中宣讲,对儿童主任因文化、语言等限制不宜宣讲的,由各村(居)民委员会另行确定宣讲人或由儿童督导员协调其他儿童主任代讲。在读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由县级民政部门协调教育部门,督促指导所在学校负责组织不少于一次集中宣讲,村(居)民委员会可在寒暑假期间适当组织集中宣讲。

  省民政厅将确定若干村(社区)作为政策宣讲联系点,地级以上市民政部门至少要确定1个村(社区)作为政策宣讲联系点,组织实地宣讲,持续跟踪问效,总结积累经验。

  六、活动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政策宣讲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政策宣讲工作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助力脱贫攻坚、加强儿童保护的基础工作抓实抓细,不断强化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监护主体责任,切实维护儿童的合法权益,动员引导全社会共同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各级民政部门要落实属地责任,强化主阵地意识,精心组织策划,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负责同志要深入村(居)参与宣讲活动,持续跟踪问效,确保宣讲活动取得实效,如期实现所有村(居)宣讲全覆盖。

  (二)培育师资力量,提高业务水平。各级民政部门要遴选专家学者、学校老师、社会工作者、志愿者、“五老”队伍、村(社区)妇联主席或妇联执委、村(居)儿童主任、“牵手行动”社会组织等组成宣讲团队,并邀请教育、司法、团委、妇联、关工委等相关部门同志参加,组织开展实地宣讲。要充分发挥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在宣讲活动中的“主力军”作用,采取多种措施提升其业务能力和宣讲水平;要组织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开展讲前培训,对相关政策法规、保障标准、关爱技能等宣讲内容进行集中辅导;要组织观看民政部儿童福利司录制的示范课视频,学习宣讲技巧和方法;宣讲活动过程中,要组织大家研讨交流宣讲心得、分享宣讲经验。

  (三)加强统筹协调,凝聚工作合力。要充分发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协调机制作用,加强部门联动,统筹各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与司法部门沟通,综合运用基层法治宣传阵地,把家庭监护、父母履职、强制报告、监护干预等纳入乡村法律顾问服务内容。要加强与教育部门沟通,指导学校加强儿童安全自护教育,开展假期安全专题宣讲,充分借助家长会等有效载体引导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强化监护主体责任意识。要加强与公安部门沟通,利用法制校长平台,强化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安全教育。要加强与共青团、妇联组织沟通,把政策宣讲与“七彩假期”志愿服务项目、“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把爱带回家”特别行动、百家社会组织走进留守和困境儿童“牵手行动”等品牌项目相结合。

  (四)强化宣传引导,营造好氛围。各地要及时收集整理宣讲工作进展动态,加强信息交流和报送,推广好经验、好做法。要借助各类宣传媒体的力量,运用群众喜闻乐见、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和传播平台,增强宣讲实效,扩大影响力,努力营造“人人关爱儿童”的良好社会环境。省民政厅将适时通过公文简报、官网报道、媒体宣传等方式总结宣传各地经验做法。具有示范推广作用的,将及时向民政部进行推荐。

  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要分别于2020年11月底前和2021年5月底前向省厅儿童福利处报送活动开展情况,并对各地市、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宣讲情况进行列表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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