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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联办公厅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积极引导残疾人参与非遗保护试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5-15  来源: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北京、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四川、重庆、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等省(区、市)残联,文化和旅游厅(局):

  残疾人中能工巧匠很多,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保护传承的一支重要力量。尤其是从事传统工艺的残疾人,其身上蕴藏着丰富的艺术创造力,也秉持着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在保护传承非遗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非遗,特别是传统工艺,依托面大量广、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等独特优势,在促进就业增收、助力精准扶贫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也为一大批残疾人提供了创业就业的空间。残疾人可以通过培训掌握非遗知识和技能,在保护传承非遗的同时,带动创业就业,增加收入,融入社会,不断改善生活状况,为脱贫实现小康、促进共同富裕提供持久支撑。现就积极引导残疾人参与非遗保护试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充分依托传统工艺带动残疾人就近就业和稳定增收的独特优势,发挥文化在残疾人脱贫攻坚工作中“扶志”、“扶智”和扶残助残作用,帮助广大残疾人参与学习传统工艺,激发内生动力,有效促进就业,持续增加收入,巩固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

  二、工作目标

  以中西部地区为重点,选取确定一批重点支持地区和重点非遗项目,支持设立一批残疾人非遗传承培训基地和残疾人非遗工匠工作室,开展残疾人非遗传承师带徒培训,积极引导残疾人参与非遗保护,带动一批残疾人尤其是贫困残疾人稳定就业。总结提炼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残疾人参与非遗保护,促进就业的经验与模式,鼓励和支持其他地区学习借鉴,宣传推广。

  三、基本路径

  支持设立一批残疾人非遗传承培训基地和残疾人非遗工匠工作室,组织开展残疾人非遗传承师带徒培训,帮助当地残疾人学习传统工艺,掌握相关技能;针对残疾人参与非遗培训具体需求,组织专家团队,对传统工艺产品进行专业设计和改造提升;搭建平台,支持电商企业等通过订单生产、以销定产等方式,帮助销售残疾人非遗传承培训基地的传统工艺产品,促进残疾人“非遗+创业+就业”。

  四、工作任务

  (一)设立残疾人非遗传承培训基地。

  深入开展调研,选取适于带动就业、有市场潜力的传统工艺项目,根据项目特点和工作实际,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推进残疾人非遗传承培训基地建设。结合当地残疾人参与非遗保护实际,设立残疾人非遗传承培训基地,形成一个或几个相对集中的传统工艺生产培训和交流展示空间。

  (二)开展残疾人非遗传承师带徒培训。

  注重培育和激发广大残疾人群众自力更生实现脱贫致富的意识,组织残疾人参与非遗师带徒培训。当地残联负责遴选、动员当地有意愿的残疾人参加培训。相关省(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区中国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和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培训工作需要,在残疾人非遗传承培训基地或其他适宜场所,面向残疾人尤其是贫困地区残疾人开展培训,帮助他们开拓眼界,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培养一批非遗扶贫带头人。

  (三)推动残疾人非遗传承培训基地产品销售。

  帮助引进有品牌、渠道和用户的知名电商企业和相关企业,采取订单生产、以销定产等多种形式,扩大残疾人非遗传承培训基地生产制作的传统工艺产品销售渠道。将残疾人非遗传承培训基地传统工艺产品展示销售与各类相关博览会、展销会相结合。加大残疾人非遗传承培训基地传统工艺产品线下线上的宣传和营销力度。

  五、有关要求

  (一)明确责任分工。中国残联是残疾人参与非遗传承项目的组织单位,负责制定实施方案,确定残疾人参与非遗保护的重点支持地区、重点项目以及残疾人非遗工匠名单,部署工作任务和重点。试点工作由中国残联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部予以相关政策支持。

  各省级残联是残疾人参与非遗保护的管理单位,负责会同本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把残疾人参与非遗保护作为推动残疾人创业就业、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内容,主动加强沟通协调,指导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及时汇报工作进展,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工作思路和措施,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成功案例。

  残疾人非遗传承培训基地和残疾人非遗工匠是残疾人参与非遗保护的执行单位(个人),负责制定教学计划,组建专家团队,开展残疾人非遗培训。

  (二)落实经费保障。残疾人参与非遗保护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承担,各级残联要将非遗传承项目培训和师带徒行动所需经费纳入本地残疾人保障金培训补贴范围,确保经费落实。鼓励地方政府为本地区残疾人参与非遗传承项目提供资金支持。

  (三)实施考核评估。中国残联、文化和旅游部将及时开展调研、评估工作,通报重大进展情况,推广优秀实践案例。

  附件:1.第一批残疾人参与非遗保护试点工作重点支持地区及项目名单

            2.第一批试点支持的残疾人非遗工匠名单

  

  

  中国残联办公厅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0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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