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餐饮单位相关经营要求的公告》,鉴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进一步减少人口集聚,降低疾病传播风险,维护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就餐饮单位相关经营活动公告如下:
从即日起,全市各餐饮单位(含早餐店、饮品店等)应自觉暂停开放大厅和茶市等堂食服务。各餐饮单位可采取独立包间(不拼桌)为散客供餐,可提供到店自取、网络或电话等外卖订餐服务。禁止一切聚集性用餐(自办宴席)活动,禁止餐饮单位或个人承接或为聚集性餐饮经营提供服务。
恢复正常营业时间将根据疫情另行通知。投诉举报电话:12315。
来源:中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