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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残联关于开展2018年度中央及省级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
时间:2019-11-20  来源:中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9-11-20 | 作者: | 来源: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粤残联函〔2019〕560号

各财政转移支付市残联:

       为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重大部署和《预算法》有关规定,提高我省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使用效益,省残联将对2018年部分重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2018年度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居无障碍改造项目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评价基准日为2018年12月31日。

  二、评价内容

       通过分析两个项目的数量指标、时效指标、质量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和服务满意度指标等,评价项目任务完成情况、项目执行与管理情况、资金使用规范性、资金管理安全性和所取得的社会效益等。

  三、评价方式

       釆取自评和省评相结合的方式。自评由各市残联完成。省评由省残联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广州市光领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采取资料审核和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评价将对河源、江门和清远三地进行评价,现场评价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1、本次绩效评价结果将按照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并作为往后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预算分配的基础数据,请各地高度重视,切实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2、请各市残联填报《附件1-1:2018年度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通讯录》(含省财政直管县),并于11月11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2109168667@QQ. com (邮件名请注明单位名)。

  3、请各市残联将附件2、3所列资料(含省财政直管县资料)电子版于11月25曰前发送到2109168667@QQ. com(邮件名请注明单位名),同时将纸质版材料快递送至广州市光领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29号2楼,文先生收,13631446190 )。其中《满意度调查表》至少提供每个项目100份以上有效问卷数据。

  4、现场评价程序:听取工作介绍一查阅档案资料一现场评价1个区县级资金使用单位、1个无障碍改造项目服务商、1个儿童康复救助机构以及1-2户无障碍改造家庭。现场评价时间另行通知。

  省残联联系人:黄力,83811405,gdscljcb@163.com

       评价组负责人:文先生  13631446190。

       评价组资料收集员:曹小姐  13265974616。

       附件1:项目资金使用单位经办人通讯录

       附件2:2018年度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所需资料清单(含统计格式)

  附件3:2018年度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绩效评价所需资料清单(含统计格式)

       下载:附件全部(下载)

 

 

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2019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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