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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残疾学生考上全日制高等 院校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8-12  来源:中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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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做好2019年残疾学生考上全日制高等院校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镇残联:

根据《“南粤扶残助学工程”实施办法(暂行)》(粤残联201583号)、《关于〈南粤扶残助学工程实施办法(暂行)〉的补充通知》(粤残联2018104号)、《中山市残疾人保障办法》(中府〔2017〕48号精神,为做好今年我市2019年残疾学生考上高等院校教育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条件

资助对象为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新入学的中山市户籍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人本(专)科生和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新入学全日制残疾人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二、申报期限

20198月15日至1015日。

三、申请审批程序

(一)符合资助条件的残疾学生,向户籍地镇区残联提出申请,申请时提交以下资料:

1中山市“扶残助学工程”申请表附件1(一式三份)

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残疾人证、录取通知书、学生注册证明、开户银行账户等资料复印件(一份)

(二)镇区残联受理后对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出具审核意见,于1015日前汇总申请资料上报市残联教就部。

(三)市残联通过系统(http://nyzc.gddpf.org.cn/jsp/)统一为残疾学生办理网上申请“南粤扶残助学工程”助学金。

四、要求:

(一)各镇区残联要充分发挥村(居)委员会、残疾人专职委员的作用,深入开展助学宣传发动和摸查工作,防止应助未助现象发生。

(二)请镇区残联务必按要求认真审核申报资料,对申请资料不全的不上报,并协助申请人做好申请资料的填报工作。

(三)市助学金今年发放,省助学发放时间具体由省残联统筹规划,请各镇区残联做好省助学金发放解释说明工作。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煌   88879299 (传真)

 

附件:中山市“扶残助学工程”申请表

 

 中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9731

中山市“扶残助学工程”申请表.docx附件下载



附件
中山市“扶残助学工程”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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