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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室建设规范(试行)
时间:2009-06-24  来源:中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为规范创建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康复室建设,将残疾人社区康复纳入城乡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健全和完善“六位一体”的服务功能,增强对残疾人的康复服务能力,制定本规范。
  一、 机构职能
  在卫生部门的领导和残联部门的协助下,依托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有条件的农村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设立康复室。属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面向残疾人、老年人和慢性病人重点开展残疾人医疗康复工作。
  二、 基本条件
  1. 人员配备
  康复室具有经过专业培训、负责医疗康复的专(兼)康复医生或精防医生1-2名。
  2. 场地设施
  有相对独立的工作场地,以15-40平方米为宜,并有无障碍通道。统一挂牌:“康复室(科)”。备有宣传材料和普及读物。
  3. 康复设备和精防药物
  ——有各类残疾筛查、诊断设备及工具;
  ——躯体运动功能评估设备:刻度皮尺、关节活动测量器、肌力计等;
  ——运动治疗设备: 拐杖、助行器、轮椅,平衡板、弹力床,训练用垫和床,沙袋、哑铃、墙拉力器、手指肌训练器、前臂旋转训练器、滑轮吊环,姿势矫正镜,股四头肌训练器、平衡杠、功率自行车、坐式踏步器、踝关节屈伸练习器、站立架,步行、转移、生活等各类辅助装置;
  ——理疗设备:中频治疗仪、红外线治疗机、颈椎腰椎牵引设备;
  ——作业治疗设备:沙磨板、插板、螺栓、训练用球类、日常生活训练用具;
  ——传统康复治疗用品:推拿用品、针灸用品、人体经络穴位示意用品;
  ——精防药物。
  4. 规章制度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康复室工作职责和工作人员职责、年度计划和总结、残疾人康复需求情况和康复服务统计汇总表、残疾筛查和功能评估制度、个别康复训练计划和实施制度、家庭康复病床制度、双向转诊制度、康复训练技术规范、康复服务档案制度、质量管理与考核制度、残疾预防宣传制度等。
  ——所开展各项活动均有文字资料和影像记录。
  三、 服务内容
  1. 筛查、了解、掌握辖区内各类残疾人的医疗和康复需求情况。
  2. 以躯体运动功能、日常生活能力及心理适应能力为重点,提供康复治疗和训练。
  3. 早期发现精神病患者,根据需要及时转诊,配合开展康复期精神疾患的药物发放、随访和监护工作。
  4. 协调本机构其他科室做好残疾人、老年人、慢性病人等重点人群的医疗保健工作。
  5. 根据需要建立家庭康复病床,重点开展社区医疗康复工作。
  6. 对有视力、听力语言、智力障碍的患者,提供康复咨询、双向转诊服务,开展残疾预防和康复知识普及活动,发放科普资料。
  四、 质量控制
  1. 辖区内残疾人康复需求筛出率不低于60%;
  2. 残疾人康复服务建档率不低于90%;
  3. 残疾人对康复室的满意率不低于90%。
  五、 考核评估
  按照《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工作标准》和检查验收方案进行考核评估。
 
来源:省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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