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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思想落实措施全力做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有关工作
时间:2009-06-25  来源:中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一、统筹城乡,切实将我市残疾人就业保护工作摆在突出位置
  对残疾人就业实行保护,是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重要保证。2003年实施城乡统筹就业政策以来,市委、市政府将残疾人就业保护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出台一系列政策,安排就业扶持专项资金,我们根据市的有关规定和残疾人的实际情况,积极配合市残联、民政、财政、工商、税务等部门,采取一系列措施,大力促进残疾人平等就业。
  ㈠残疾人就业保护政策不断完善。一是我市新一轮统筹就业政策中,明确将残疾人和伤残军人纳入到就业困难人员中,享受免费的定向工种专项职业能力或相应职业资格培训。二是我们联合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出台了全市残疾人就业优惠办法,规定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可享受简化办证手续,优先获得场地,优先申请小额信贷和税费减免等一系列优惠政策。三是在每年新增就业岗位中,我们引导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发挥表率作用,积极吸纳残疾人就业。如规定社区就业实体(大嫂工作坊)聘请的2名管理人员中,必须有1名是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四是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多种形式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稳定扩大残疾人集中就业规模,企业享受工商税务等减免政策。五是开展城镇残疾人员失业登记工作,残疾失业人员凭《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享受就业扶持政策或按规定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等。
  ㈡残疾人就业培训力度不断加大。针对残疾人普遍存在文化水平低、技能水平低的现象,我们充分发挥社会培训机构作用,为残疾人培训提供较好的平台。一是以就业需求为出发点,依托社会资源举办各类短期技能培训班,帮助残疾人掌握生产工作技能,加强就业前培训。二是以职业需求为落脚点,协调有部门做好企业内残疾人的培训,提高残疾人的工作适应能力,加强在职培训。三是以创业意识为关节点,加强创业培训,鼓励残疾人参加自主创业培训,提高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为残疾人个体就业提供帮助。今年以来,全市免费为134名残疾人提供了职业培训。
  ㈢残疾人就业服务水平不断提高。近年来,我们充分发挥覆盖面广、信息资源丰富的优势,把残疾人就业全面纳入服务范围,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岗位信息、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基层劳动保障部门发挥公益性职介机构作用,对不同类别、不同情况的残疾人,提供耐心细致和人性化的服务和针对性的就业援助,特别是开展针对吸纳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的支持性服务,帮助做好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有关工作。今年以来,全市共安置146名残疾人就业。
  二、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有关工作的重要性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是国家为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解决残疾人就业问题而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依法开展残疾人就业年审、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配套措施和推动手段,是实现广大残疾人就业权利、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残疾人与健全人共同致富奔小康、以人为本共建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此项工作关系到广大残疾人的切身利益,是一项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有利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民心工程,意义十分重大。
  我们一定要将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关于残疾人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将行动落实到推动我市残疾人就业工作中去,认真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要深入学习《残疾人就业条例》、《广东省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及即将公布实施的《中山市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细则》,深刻理解受托开展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的现实意义和社会影响,充分发挥我们劳动保障部门在开展劳动保障年审和信息化建设方面的优势,做好代为开展残疾人就业年审宣传工作,营造帮困助残的良好社会氛围,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赋予的重要使命。会后,要紧密结合本镇(区)实际,尽快研究部署代为开展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全面系统深入的思想发动和组织发动,保证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顺利开展。
  三、落实措施,认真做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有关工作
  明年是推行劳动保障年审与残疾人就业年审同步进行的第一年,工作任务重、时间紧、涉及面广、政策复杂。工作开展初期,可能会出现各用工单位不理解的局面,工作难度会很大。我们一定要有足够的思想认识和准备,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水平,做好整体工作规划,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力以赴,积极主动地和残联、地税部门一道做好我市的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
  ㈠成立组织机构。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市局成立由陈付松局长任组长、我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领导小组,各劳动保障分局(所)也要迅速成立相应机构,一把手要亲任组长,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并指定专职人员从事年审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的良好工作局面。
  ㈡加大宣传力度。要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耐心细致地向用工单位做出说明和讲解,使用工单位认识到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是社会各单位应尽的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是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认识到开展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最终目的也是为了促进残疾人就业,从而推动、帮助企业自觉履行法律义务,积极安排残疾人就业或主动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㈢加强业务学习。即将于明年1月1日公布实施的《中山市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细则》,与国务院颁布的《残疾人就业条例》、《广东省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等有关文件,是我们劳动保障部门受托开展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的主要依据,相关工作要求也十分具体和明确。各劳动保障分局(所)要认真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政策,做到熟练掌握、程序规范,确保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㈣注重沟通协调。由于明年开始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以劳动保障部门代为年审、地税部门代征为工作模式的,征收金额与各单位的参保人数息息相关,因此各劳动保障分局(所)要注重与残联、地税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建立起顺畅有效的协调配合机制,明确各方的职责和任务,既要合理分工,又要密切配合。在协调配合的过程中,要虚心向有关部门学习,主动沟通有关信息,共同协商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残疾人事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我们一定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带着对残疾人的深厚感情,同心协力,狠抓落实,真正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及时送到残疾人身上,为构建“两个适宜”及和谐中山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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